“任语录”的生存法则
他大炮一般的发言,可看做是当今制度环境下的一种社会态度和商业智慧
《新世纪》周刊 记者 李慎
任志强是地产商人,也是网络红人。他在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的粉丝人数超过75万,排在很多娱乐明星之前。
对他持有批评意见的人喻之说话像“放炮”,常有惊人之语,诸如“我没有责任替穷人盖房子,房地产开发商只替富人盖房”;“房地产就应该有暴利”;“80后活该买不起房”;等等。这些雷人的“任语录”并非全无来由,但大部分听来刺耳。对来自社会舆论的质疑,任志强并不在意:“我什么都经历过,想说什么说什么,有什么好怕的?”
说着,他又指着办公桌上一大堆文件,称这些都是在“为穷人说话”。任志强曾经表示,早在1998年就向政策主管部门进言,要建设保障房体系。身为北京市政协委员和更早期的西城区人大代表,他认为自己理所应当为老百姓说话。另一方面,作为商品房开发的管理者,他把股东看成自己服务的对象,要追求利润最大化,而非牺牲商业利益来“救济劳苦大众”。
在这些言论背后,是任志强对自身角色的不同演绎。商人是他的本色。直言不讳甚至桀骜不驯的个性,有他角色的支撑,也有他对于时势的领悟。
在商言商
在北京西直门附近华远公司的办公室里,59岁的任志强身穿纯白衬衣和浅黄色休闲裤,裤袋处有明显洗旧的痕迹。他自称每天早上六点就起床发微博,有时候晚上12点还泡在网上。不过,发博并不影响他的正常工作,“秘书可以证明,我八小时之内基本上不发微博,连看都不看。”他对本刊记者说。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任志强的抛头露面与发博本身,并没有超出一个房地产圈内人的活动范围。从某种意义上说,房地产行业在中国受到万众瞩目,提升了任志强的关注度和知名度。
任志强执掌的华远地产,从企业发展业绩看,似乎并不能像他的名声那么显赫。2009年,华远地产借壳上市,当年实现营收11.6亿元,不到万科的3%,在国内各类房地产开发商排名榜单中,均位于30名之外。
这可以理解为任志强的个人名声并没有为企业带来什么实在的效益,而从他及华远地产的发展轨迹看,曾经引起争议的言论,也并没有损害到企业、同行或行业的利益。
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说:“我曾在多次会议上见到和听到任志强在台上讲话时,下面就有人说,以后再也别请这小子来了。”实际情况是,任志强还是愈加频繁地出现在各种场合,邀请他去“放炮”的人也越来越多。
有的人认为,任志强“不说不快”是性格使然。与任志强对话可以感觉到,对于经济政策和数据的熟悉和思索,对于自身“体制内、计划外”的定位描述,以及与利益相关方关系的拿捏和把握,是他敢于说话的资本。这也可以看作在中国当今制度环境下的社会态度和商业智慧。
在与本刊记者的交谈中,任志强三次起身,在一大堆文件中找出独立研究机构的报告翻阅。“我们(企业)有30多名博士,公司每年要花好几百万元做研究报告,用他们的数字我会非常放心。”
在“任氏语录”中,关于穷人和富人在住房上应该被区别对待的言论,曾经最遭人非议,但“市场的归市场,保障的归保障”,确是解决中国住房矛盾问题的一个现实选择,这也是任志强最早就提出的看法。
1998年,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下称23号文),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任志强说,那时候他正在华润集团旗下华远地产担任总经理,就提出过要建设保障房系统。
不过,当时对于保障房该如何建、由谁建,以及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比例等问题,讨论了很长时间。在这个过程中,任志强以开发商的身份对保障房政策发表过看法,也参与了部委之间的讨论。这也让任志强有机会更多地了解地产政策背后博弈的微妙和改革的曲折。
“当时我们测算,政府从土地出让金中拿出15%的比例建设保障房就够了。建设部第一稿就用我们提的15%,但报告给了国土部,国土部只批了5%;建设部不同意,问题再次提出来,后来定的10%。这事斗了好几年。”任志强回忆说。
时至2003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18号文)中,明确提出要“坚持住房市场化的基本方向”。任志强认为,18号文中对老百姓最不利的地方,就是把经济适用房的比例改了。“23号文中的提法是保障房要占住房供应体系中的大多数,但我们认为不应该‘大多数’,而应当坚持以市场化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
经历了近十年的讨论和探索,国务院在2007年又发布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下称24号文),才算在真正意义上将保障房系统的建设纳入政府工作重心。24号文明确提出:“政府要承担保障房任务,做到‘应保尽保’,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
24号文被视作国家对房地产调控方向的转舵。此后,政府的责任与市场的作用划清了界限,但政策博弈的艰难让任志强至今感叹不已。“一位政府领导跟我们说,你们提的意见很好,但我们不会把你们的意见都写上。全写上,文件是通不过的,最后的文件一定是各部委之间综合意见的结果。”
出走华润
任志强的父母都是军人。1969年,18岁的任志强离开插队的陕北,进入38军服役,担任过特务连的工兵班长。他在一份自传中描述起这段经历:“一群从未谋面的父辈利用他们在军队继续执掌的权力,将我们这些流落于全国山区的娃娃们,集合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大熔炉中。”
1981年正是中国改革开放起步不久,任志强亦逢而立之年。他决意弃军从商,卖起了早点,每天凌晨4点钟炸油饼,夜里11点关门算账。干了半辈子革命的父亲对此始终不以为然,觉得工资不管高低,也得干国有企业,为革命作贡献。
33岁时,任志强出任北京市华远经济建设开发总公司建设部经理,由此一直在房地产业发展至今。由于华远公司的政府背景,任志强可以比较轻松地承接市政工程中的房屋拆迁项目。这是当时许多开发商可望不可及的肥差,因为拆迁房不愁销路,而且成本低廉。
1998年,国务院23号文出台,像任志强一样靠“倒地”和建拆迁房为生的开发商断了财路。此后北京市又出台了“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政策,任志强也开始尝到账面亏损的滋味。
2001年,任志强率领旧部离开华润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华远地产18%的股份以现金作价,全部转让给华润集团,并收回了华远地产的品牌。此番分手后,任志强开始二次创业,他的作风也更加张扬。新成立的华远新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年后更名为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仍由华远集团控制,并挂靠在北京市西城区政府名下。2008年,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600743.SH)成功借壳上市。他的老友闫阳生评论说,那是任志强最失落的一年。脱离了华润旗舰位置的“新华远”虽被媒体追捧,但并不被业界看好。此时任志强出镜频繁,出语惊人,颇受争议,甚至一度被公众评为世人皆曰“可杀”之第二位,而第一位是陈水扁。“我和友人曾力劝他封镜闭口,但他刚停息两天,媒体网络便盛传任志强被拘审入狱。真是其发不易,其收也难矣。”
任志强也是在此前后养成了网上发表博客的习惯。国家几次发出房地产调控政策后,他都发表长篇“万言书”,而且出言尖刻。“那些骂我的人,房价再降他们也买不起”,“房子便宜,我买房子像买白菜一样”,互联网巨大的传播效应,很快将任志强推向了风头浪尖。
任志强的博客文章都是先付诸纸笔,再由秘书录入上网。微博出现之后,他在潘石屹的引导下,开始利用这一更加便捷的方式发表对地产行业的看法。现在,他已经学会了用手机和iPad发博。
生意之道
自2001年自立门户,特别是2004年国家推行土地“招拍挂”以后,任志强的看家本领——“趟地”受到了制约。在新的舞台上如何发掘企业的商业价值,达到一个商人的成功,成为任志强和华远不得不面临的全新课题。
从海润国际公寓到昆仑公寓和九都会项目,华远地产选择了精品住宅路线,但是在北京拿地愈发困难,任志强也开始在国内一些二线城市和商业地产领域寻求机会,以在建、拟建的西安君城项目和长沙金外滩为代表的住宅、商业配套项目,将成为华远未来的利润增长点。
在最近五年高速发展的中国房地产市场,资本运作和土地储备,成为企业谋求成功的两个制高点。华远地产与华润分手之后的二次创业中,任志强自称“没有从政府手中获得过一寸划拨或直接立项的土地”,除了一块土地是用挂牌方式获得,其他采用的都是合作或收购方式。
“万科想做全国最大的地产开发商,我追求的是股东回报最大化。”谈及事业和目标,任志强始终表情严肃。
在资本市场的压力下,为了保证年年盈利,任志强不得不通过卖地或股权投资的方法补平账面。他找到了一个生意伙伴——潘石屹,两人因利益上的契合和彼此充分信任,也发展成了生活上的好朋友。
“我们有一个合同,是在当时抽完的烟盒纸上写的。还有一个40多亿元交易额的项目,是拿昆仑饭店午茶的菜单子写的,签上字。剩下就是律师的事,就那么三条五条,其他的规则都很清楚,交易很简单。”任志强对本刊记者说。
潘石屹手中的万通、SOHO尚都、北京公馆、建外SOHO等多个项目的土地,均由任志强负责“趟好地”,再出高价买来。生意上的步调一致,逐渐演变成公众面前的“双簧”——任潘斗嘴,甚至成了房地产行业论坛上经常上演的好戏。
戏中两位主角的风格却完全不同,在公众眼中,一个谨慎油滑,一个张扬好斗。潘石屹社会知名度同样很高,但没有任志强那么惹人争议,这也与SOHO中国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定位上相得益彰。相较之下,任志强的“放炮”,更多时候则是个人智慧的迸发和性格气质的展示。
戏里戏外,任志强与潘石屹有着维护商业利益的共同底线。他们都在挑战中寻求自己的生存法则。
任志强简历
1951年3月出生,祖籍山东掖县,18岁赴陕西延安插队,一年后参军。1981年“下海”,任北京怡达公司副总经理,后任北京市华远经济建设开发总公司建设部经理,正式进入房地产业。
1994年,领导华远集团与华润集团合作,成立华润置地,后在香港上市。2001年底,从华润集团出走,自立门户成立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