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
谈起郭京毅,北大老师们对这个1982年就读北大法律系,前商务部最年轻的正局级干部并没有更多印象。也许郭京毅离开北大过于久远,但一纸判定郭京毅贪污的判决书又让他和北大沾了边,只是现在没有人愿意提及他。
与北大一样不愿提及他的是他昔日的单位——商务部。商务部目前避而不谈有关郭京毅的任何话题,有人私下问起,很多人都说没有印象。
传媒笔下的郭京毅,除了他1米8的身高与不俗的外表,更是对他的技术派官员印象深刻:作为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巡视员,郭京毅几乎参与和主管了最近20多年来中国外资法律法规的起草和修订。
现在谈论起郭京毅,除了他那845万巨额贿赂,更应该看到案件背后的细节。只有厘清细节,了解郭京毅在这系列窝案中扮演的角色,才能理解为什么只有他才能串联起这个复杂的寻租利益链条。
律所代言人
当众人注意到郭京毅的同时,也注意到了他的同班同学张玉栋。1986年,当郭京毅进入当时的外经贸部条法司工作时,张玉栋则进入了律所当起了律师。
张玉栋所在的律所思峰律师事务所是一间很小的律所,律师很少。正是这样一个律所,与郭京毅有着非常特殊的关系。业内律师称,郭京毅就是这个律所的招牌。
郭京毅表面看来严格而且很讲原则,很多客户想要拉拢郭京毅都很难打开缺口而在郭京毅多次提到思峰律所之后,很多客户就明白了这其中的逻辑。
郭京毅首先拉下水的是邓湛,邓时任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副司长。张玉栋与郭京毅、邓湛二人约定,由郭邓二人负责给张玉栋介绍项目,如果办成可以按一定比例分成。当时谈的比例是:郭、邓二人介绍的项目按律师代理费用的30%比例分成。
同样,如果是张玉栋自己找来的项目,郭、邓二人在审批等环节予以了帮助,二人亦可获得10%的律师代理费用提成。
在1998年至2002年之间,郭京毅和邓湛介绍的业务有天津LG、新飞电器、宁波LG化工、保定啤酒等,另外还包括山东新力克化工、海尔手机或海尔通讯、荣昌制药、大宇重工等。
在这期间,邓湛还帮助张玉栋介绍了荷兰DSM公司在南京设立外资企业、富士施乐公司的关于转让股权等项目。而张玉栋自己代理的一些项目,如设立西门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项目在审批过程中都找了邓湛给予支持和帮助。
因为张玉栋与郭京毅之间的关系,本身需要等待一定时间的审批案件,只要是思峰律所经手,很多业务就会快很多。而思峰律师事务所的代理费也是不菲,一般都在百万级别。例如,在法国SEB公司并购苏泊尔股份的案件中,思峰律所的代理费就高达100多万。
根据思峰律所的网上介绍,在中国政府已经提起的40起反倾销和保障措施调查的案件中,思峰参与了其中的37起;其服务的客户包括三井、三菱、丰田、LG、爱普生 、西门子、诺基亚、爱立信、戴姆勒克莱斯勒、朗讯科技、英国氧气、葛兰素史克、IBM等众多大型跨国公司。
除此之外,思峰律所甚至在立法方面也颇有建树。根据思峰网站上的介绍,思峰律所参与了诸如 《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等法律的起草和修订。这其中的《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就是当时兼任商务部反垄断办公室副主任的郭京毅的“代表作”。
在人事方面,思峰律师事务所的很多律师就是从商务部条法司“下海”而来,其中著名律师刘阳就是郭京毅的旧部。
而张玉栋也没有忘记郭京毅的帮助,在郭京毅的购房、购车中都是充当埋单人的角色,这其中的费用就高达70多万元。
政府掮客
在郭京毅被双规之后,很多人感到非常的不可思议,“条法司是一个清水衙门,怎么会出事呢?”然而,当郭京毅案牵扯出众多企业和相关人员,人们才发现郭京毅在这其中所扮演的另一个角色——政府里的掮客。
一个典型的案例是,在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奥)上市的过程中,新奥燃气的总裁杨宇希望郭京毅提供帮助,协调证监会和条法司的审批工作,并且在办理境内公司资产重组的变更登记过程中提供咨询和指导。
在此过程中,郭京毅组织了一个饭局,相约证监会国际部境外上市处的处长谢世坤与杨宇见面。席间,杨宇希望谢世坤在其公司上市审批中给予关照、加快节奏。2001年3月,证监会出具了无异议函,同年5月,其公司在香港创业板上市成功。
2004年下半年,外汇管理局在对新奥公司外汇检查中,发现新奥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涉嫌逃汇、非法套汇、非法使用外汇等违规行为。新奥再次找到郭京毅,让郭京毅做许满刚的工作,公司接受罚款,希望不要承担刑事责任。
2005年4月,郭京毅找到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司长许满刚,并且表示希望许满刚多帮忙。正是通过郭京毅在其中的斡旋,新奥公司仅仅是被罚了500万了事,而且还是分两次付清。
2002年5月,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首创集团)设立外资公司过程中,需要郭京毅出具意见。由于股权出资方式当时属于法律规定中模糊之处,郭京毅答复说外经贸部的审批问题不大,但是还需要国家工商总局的认可。
之后,郭找到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注册指导处原处长刘伟,两人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提供了帮助。事成之后,郭京毅和刘伟以5折价格,从首创公司下属企业开发的北京西三旗雪梨澳乡小区各买了一套别墅。郭京毅获利123万余元,刘伟获利124万余元。
上市推手
2000年,黄光裕决定转战资本市场,并为上市做了很多准备。首先,他选定了一个叫做“京东自动化”的壳。与此同时,黄光裕选定了帮助自己成功上市的助推手:香港金牌“壳王”詹培忠。
2000年7月,詹培忠的BVI公司GoldenMount,以5600万港元现金购得京华自动化原大股东的绝大部分股份,控制了京东自动化。2000年12月6日,京华自动化发布公告,将用现金加股权的方式向第三方购买资产以发展物业租赁业务,而卖方公司正是黄光裕控制的BVI公司。此次运作完成后,黄光裕以持股3600万股(16.1%),成为京华自动化的第二大股东,仅次于詹培忠(22.3%)。
2002年2月5日,京华自动化发布公告,增发13.5亿股新股,每股0.1元,全部由黄光裕名下的BVI公司ShiningCrown现金认购,公司将全力发展地产业务。此时,黄光裕取代詹培忠成为京东自动化的第一大股东。
2002年4月,黄光裕转让了自己名下11.1%的股份,将其个人持股比例降低到74.5%,规避了全面要约收购。2002年7月,京华自动化发布公告正式更名为“中国鹏润”。
2003,黄光裕想通过“中国鹏润”这家公司来购买境内国美电器的股份,以此形式完成国美的股权变更,实现公司在香港上市的目的,公司为此向商务部提交了收购申请。
黄光裕此时已经走上了不归之路,如果商务部不通过此次购买,国美在香港上市的所有准备将会泡汤。如果商务部审批通过,黄光裕将会坐享资本市场带给他的巨额财富。
在报送审批的过程中,外资司和条法司提出按照当时的政策,零售产业外资控股不能是100%,要求公司降低收购比例,还有报送的收购价低于评估价等问题。
在当时情况下,业内人士很少有人看好这次审批,认为国美这次肯定要“栽”。“毕竟不符合规定嘛”,一位律师介绍说。
当时,张玉栋的律所恰巧在黄光裕的鹏润大厦办公,而张玉栋就将黄光裕介绍给了郭京毅认识。
在郭京毅的点拨下,国美公司更改了报批的材料,将股比调整到65%,转让价格也提高到评估价,在所有人的惊讶之中,国美最终在商务部通过了审批。
2004年6月,中国鹏润宣布以83亿港元,收购国美电器分拆上市部分65%的股权,全部以代价股和股权证进行,公司同时易名“国美电器”。
据当时国美电器资料显示,其2004年净利润仅为1.78亿港元,以83亿港元价值计算,市盈率高达49.5倍,如此高的市盈率在同行中实属罕见。如果国美选择IPO上市,香港证监会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审核待发行公司过去3年公司的资本、负债、营业额、股权架构等,国美显然是不“够格”的。
而在郭京毅与黄光裕见面的不久之后,郭京毅收到了黄光裕的20张银行卡,共110万现金。
(本报记者 严凯 贺文 姜雷对此文亦有贡献)
来源:经济观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