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构成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其妻杜鹃获刑3年半
新快报讯 备受关注的黄光裕案于昨天一审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据悉,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判罚个人罚金数额最高的。
之前已取保候审5个月的黄光裕妻子杜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当庭收押,并处罚金2亿元。中关村科技发展公司董事长许钟民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亿元。被告单位黄光裕名下某某电器被处罚金500万;鹏润地产被处罚金120万。
3个罪名的处罚中,以内幕交易罪最重,除了判处有期徒刑,法院还对黄光裕、杜鹃、许钟民3人处以了总计9亿元的罚金。这一天价处罚应与检方认定黄光裕在中关村股票公告日的账面收益额3.09亿相关。
表情
黄光裕夫妇听判平静
家属激动认为判决过重
宣判于9时30分开始,旁听席上坐满了人。黄光裕的母亲和两个妹妹都到庭。
宣判用时大约40分钟。听宣判的过程中,黄光裕表情平静,听到自己被判决14年,他并没有立刻表示是否上诉,而是称要回去考虑一下。
与黄光裕的平静相反,黄光裕的两个妹妹和母亲则情绪激动,认为判决过重。
而黄光裕的妻子杜鹃听到自己被判刑3年6个月后,表情也较平静。
黄光裕其人
“有三分把握,我就敢去做”
出生于1969年5月的黄光裕,身材不高,眼有精光。“方向一旦明确,有三分把握,我就敢去做。”他曾这样总结自己的商业理念。小时候,黄家家境清贫,16岁初中未毕业就辍学了,跟着20岁的哥哥从老家广东汕头北上内蒙古做生意。
在2008年10月揭晓的“2008胡润百富榜”,黄光裕以430亿元财富第三次当上胡润版“中国首富”。而“《福布斯》中国富豪榜”则计算黄光裕的财富为183.60亿元,位居第三。如果将黄光裕的人生做一个简单的切分:1991年来北京前他是一个“捞世界”的汕头穷小子;2000年进入香港资本市场前,他是霸气十足的零售巨头;而在2004年名下某某电器借壳在香港上市后,他成为资本大鳄和中国首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