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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一审获刑14年罚没8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9日 08:22  南方日报

  有期徒刑14年,罚没财产8亿元。中国家电连锁业一代枭雄———国美电器创始人黄光裕想到了后果可能很严重,但是也许想不到,他的刑期会判14年。昨日黄光裕的代理律师杨照东当庭表示,判决比想像的要重,将在10天上诉期内决定是否上诉。

  夫妻合共被判罚没10亿元创纪录

  昨日上午,黄光裕案一审判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国美电器董事局原主席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之前已取保候审5个月的黄光裕妻子杜鹃,被法院以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当庭收押,并处罚金2亿元。中关村科技发展公司董事长许钟民因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从犯)以及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亿元。被告单位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单位行贿罪分别被处罚金500万元和120万元。

  至此,黄光裕案中三名被告人的财产刑总计超过11亿元,应该说创下新中国成立以来单个案件中个人犯罪财产刑处罚的纪录。而三度加冕中国内地首富的黄光裕也创下判决个人罚金数额最高的纪录。

  知情人士透露,整个案件审理约用了40分钟。法庭内,黄光裕及其妻子在听宣判的过程中表情平静,黄光裕两个妹妹和母亲则情绪激动。黄光裕的代理律师杨照东当庭表示,判决比想像的要重,称将与当事人商量,在10天上诉期内决定是否上诉。

  被判单位行贿罪,或保住国美股权

  有分析指出,黄光裕此次被判为“单位行贿罪”,保住了其在国美35.5%的股权。

  在审判前期,对黄光裕单位行贿罪的指控,引起了巨大争议。此前有报道称,在检察机关正式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起诉书》中,原先涉嫌个人行贿罪的黄光裕变成了单位行贿罪。控方指出,由黄光裕控制的两家公司向公安系统和税务系统5名官员行贿456万元。

  对于黄光裕个人而言,这一改变意义重大。个人行贿最高刑期是无期徒刑,并可处没收财产,而单位犯罪对责任人的最高刑期则是5年。

  根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起诉书,国美公司、鹏房公司、黄光裕的涉罪事实为:2007年9月至11月,黄光裕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买卖港币8.22亿余元;2007年4月至9月,黄光裕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在决定该公司与其他公司资产重组、置换事项期间,指使他人使用其控制的82个股票账户购入该公司股票,成交额累计人民币14.15亿余元。至上述资产重组、置换信息公告日,上述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人民币3.09亿余元。

  此外,2006年至2008年间,黄光裕作为国美公司和鹏润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给两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指使他人给予相怀珠等5名国家工作人员的款物折合人民币456万余元。

  国美:“创始人对经营影响减少”

  国美电器在香港上市的股票对这一消息反应比较平静,股价一度盘中上涨1.7%,至2.33港元。而17日,在港股恒生指数下跌430多点时,国美电器股价反而逆市上涨4.09%,报2.29港元,但这一数字距离黄光裕被拘时的4港元多,已经跌去将近一半。

  国美电器也被北京二中院认定单位行贿罪,并处罚金500万元。国美电器昨天下午发布的一份声明中称,尊重司法机构的判决,而500万元的罚金对国美电器的经营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对于判决结果是否上诉,国美电器表示,目前正与法律专家积极探讨。

  国美电器发言人引述声明中称,国美已经完成了战略性转型,目前资金充裕,创始人案件对经营的影响减少。

  国美电器同时表示,通过去年一年的内部管治和结构性调整,国美电器战略转型策略已见成效,不仅经营业绩优异,而且资金充裕,资本结构稳健合理,随着案件告一段落,纷扰国美电器的不确定因素减少,国美电器将全力专注于公司的经营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并进一步完善企业的治理。

  黄光裕于2008年11月因涉嫌内幕交易罪接受警方调查。去年12月17日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北京市公安局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受此影响,国美电器一度自2008年11月停牌七个月。公司终在去年6月引入美国贝恩投资(BainCapital)成为第二大股东。黄光裕则在去年年底卸任董事局主席职务。

  国美电器在陈晓的带领下继续经营,并在2009年引入贝恩资本投资,上周公布的国美2009年及今年一季度财报显示,国美电器业绩继续增长。中银国际昨日针对黄光裕案判决对国美电器影响发布评论称,国美电器尚存在着市场低迷,以及受黄光裕案牵累,黄光裕继续作为国美大股东与国美高管团队的摩擦矛盾,但是坏消息已充分体现在股价中,中银国际对国美电器的评级从“持有”上调至“买入”。

  庭审焦点

  炒股未套现不算内幕交易?

  黄光裕为什么一审获刑14年?法院认定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控方辩方对此进行了激烈交锋。

  换汇自用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辩方意见:黄光裕只知在境内以人民币还赌债,不知换汇之事,即使黄光裕明知换汇,也是换汇自用,而非经营倒卖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控方意见:只要在国家指定交易场所外非法买卖外汇,数额达到20万美元的追诉标准,就可以非法经营罪定罪。

  法院判决:黄光裕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2亿元。

  不获利是否符合内幕交易罪特征?

  辩方意见:黄光裕没有获利套现,不符合利用内幕信息进行短炒的特征,他买中关村股票是想长期持有,不是内幕交易。

  控方意见:只要内幕人在股票价格敏感期交易了股票,就属于内幕交易,除非有反证。内幕交易罪不以结果论,获利并非构成内幕交易罪的惟一要件,成交额达到50万元即可追诉。

  法院判决:黄光裕有期徒刑9年,罚金6亿元;杜鹃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2亿元;许钟民有期徒刑3年,罚金1亿元。

  行贿犯罪如何界定不正当利益?

  辩方意见:鹏润骗贷案,黄光裕不构成犯罪,他请求警方办案“不产生负面影响”是正当的,送钱是对相怀珠保护企业利益表示感谢,不符合单位行贿罪“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构成要件,所以不构成单位行贿罪。

  控方意见:鹏润骗贷案和国美税案的处理结果是正确的,但不能倒推黄光裕最初谋取的是正当利益。黄光裕通过私下约请、拉拢感情的非正常渠道提出“保密”要求,具有不正当性。黄光裕要求相怀珠在办案程序上违法提供帮助及打探税案案情,均属谋取不正当利益。

  法院判决:黄光裕有期徒刑2年;许钟民有期徒刑1年;国美电器罚金500万;鹏润地产罚金120万元。

  黄光裕案一审判决国美电器涨0.8%

  国美电器(2.31,0.02,0.87%)昨日高开,在黄光裕案一审判决结果公布后冲高至2.37港元后回落至最低2.22港元,午后随大盘上扬。截至收盘,国美电器报2.31港元,涨0.873%,成交3.18亿港元。新浪

  专题撰文:南方日报记者戴远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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