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时锋
央企四大社会责任
● 第一,要做大做强
● 第二,依法经营、依法纳税
● 第三,生产出优质的产品
● 第四,尽自己的能力帮助弱者
会说不会做不行,会做不会说不行,乱做乱说更不行,这可能就是许多承担着重大社会责任的中央企业在当前的舆论环境下所面临的现实问题。
最近数年来,无论是地震、雪灾、大旱救援,还是保障石油、粮食供应稳定国内价格、进行社会捐助等工作中,中央企业总是默默地在履行着自身社会职责,但从所谓的“与民争利”到最近的央企“地王”频发等舆论焦点,舆论对于央企的评价似乎总偏向批评的一方。
中央企业究竟应如何履行自身的企业社会责任,这恐怕也是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所思考的内容之一。
阳春三月,正值中央企业热闹地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集中期。上周末召开的中粮集团2009年社会责任发布仪式罕见地迎来了李荣融的莅临。
央企表现关乎全社会稳定
李荣融坦言,他出席的目的之一就是考虑中央企业如何进一步提升履职的能力、水平并学会履职,中央企业履职不是别人说出来的,而是国家需要有这样一批企业来做。
“有些时候做的是好事,但到有的时候到有的人嘴里就是坏事,但是我也说,我不怕骂,应该说心里很坦荡,因为我的心里就是两句话,忠诚于国家、取信于人民,公道自在人心,关键是需要我们中央企业的时候,要踏踏实实地去做。”李荣融说。
一直以来,国资委就要求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仅体现在报告上,更要体现在行动中。因为,中国的中央企业有1000多万职工和400多万离退休人员,众多的分公司和子企业遍布全国各地,中央企业的稳定与和谐,直接关系到全社会的稳定与和谐,理应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
李荣融对此总结得更为通俗:“可能一说到社会责任,就会说到捐款多少,当然要捐款,但我说,中央企业第一个责任就是要做大做强。”
“国际金融危机中,中央企业最大贡献就是没有一个倒下,中央企业背后有多少企业,如果一家大央企倒下,会有一片企业倒下。”李荣融说。
央企对人民必须赤胆忠心
他认为,央企履行社会责任的第二点是依法经营、依法纳税,这是对社会履行承诺的具体表现。偷税漏税许多国家都有。他认为,这些人良心是黑的,而央企对人民必须赤胆忠心。
不过,中央企业通过继续做大来承担社会责任或许已经遇到了瓶颈。国资委成立六年以来,中国的中央企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增长,但李荣融也承认,“央企再要上一个台阶不容易”。所以,从年初以来,李荣融就要求央企做强,强在人才、强在技术、强在产品、强在创新、强在管理。
特别是产品,曾经到过泰国正大集团参观过的李荣融对此感触尤深。正大集团的鸡肉产品能符合欧洲的出口标准,他感慨道:“质量一定取信于人民,对人民负责,中国太需要了。”
李荣融在此次会上提出,中央企业履行责任的第三点就是要生产出优质的产品,“东西以次充好,反过来履行社会责任是不行的,我们不挂在嘴上,我们要做到行动上”。
在中央企业的社会责任列表上,社会捐助曾是最为主要的内容,但有些地方“牌子举得高高的,捐了5000万但半年内实际出资2000万都不到,”李荣融直言,“中央企业绝不应该做这些事。”
所以,李荣融提出的第四点履职要求是,中央企业履职必须尽自己的能力帮助弱者,离开自己能力捐款反而对社会带来负担,离开能力讲是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