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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石油王子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6日 17:25  新华网

  新华网武汉11月6日电(记者方政军、戴劲松)一度轰动江城的武汉“石油王子”吴涛因犯诈骗罪,近日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同时冻结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石油分公司在农行武汉崇仁支行的赃款1733万元,查封房屋二套、轿车二辆、依法拍卖后一并计入被骗赃款,判决由武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依法按照比例发还被害人谢小冬、刘后群、桂海斌、徐子良、周崎等人。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涛在既未依法办理任何经营实体,又未办理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2004年开始非法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2005年底至2007年11月间,吴涛为非法占有他人资金,虚构其能够购进低价柴油的事实,采取高价购油低价销售的方法,引诱谢小冬等人向其购油并逐步加大购油量,他利用与中国石化湖北下属公司月头赊油、月底结账的便利,以预收的下月购油款支付向石油公司赊油欠款,造成实际控制购油款一个月的时间差,吴涛将购油款大肆挥霍用于个人购房、购车等个人消费以及个人赌博等非法活动。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涛为了短期内聚集并非法占有他人巨额资金,虚构能低价购进成品油的事实,采取高价进油低价销售的方法,并利用省石油公司下属公司管理上的混乱,违规大规模赊销成品油,向被害人先收取购油款再交付成品油,最终造成非法占有18444050元人民币巨额资金不能还给谢小冬等人,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吴涛在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资格情况下,收取被害人等购油款后向省石油公司实际支付142863135元,该非法经营行为是实施诈骗犯罪行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成立,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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