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美国政府认定为恶意逃税,可能要付3倍的惩罚性赔偿,郭台铭有可能面临破产
鸿海集团掌门人,IT狂人郭台铭不论是在经济圈还是在娱乐圈,这几年一直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曝光率极高。近日,美国三名举报人举报郭台铭涉嫌偷税,7月20日,台湾壹周刊前记者臧家宜在博客将这一事件曝光,称郭台铭遭到美国国税局追讨39亿美金收入的税金,以税率40%计算,补税金额15亿美元左右。如果将按逃税额的140%-280%课以罚款,将有可能被罚30亿至100亿美元。昨日,更有内地媒体接来自美国的举报人报料称,郭台铭很可能早已加入了美国籍,“偷税”一说正是建立在此基础之上的。显然,郭台铭又惹上了一个大麻烦!
“郭首富”或已入美国籍
据媒体报道,郭台铭的举报人称,郭氏旗下的富士康国际和富士康科技都注册于美国,据举报人所接触到的一位富士康深圳工厂的经理透露,早在1988年郭台铭就已经全家移民美国,而且是作为优先级投资移民美国。
根据美国的相关移民法规,投资移民的项目如果能创造10个就业机会,项目申请人就可以拿到两年期的有限永久居民。如果两年以后,投资项目依然存在,十位员工依然就业,签证申请人就可以申请永久居民,并最终成为美国公民。显然,郭台铭旗下的投资项目,完全符合这一规定,郭台铭符合成为美国公民的条件。
此外,举报人还声称,郭台铭及其家人都拥有美国社会安全保障号码,这表明郭及其家人在美国曾经长期居住(注:拥有社会安全号码并不能确认此人具有美国国籍)。举报人还透露,郭台铭持有外国护照,可以方便来往各地,其中富士康在捷克开设的工厂就是他常去之地。而根据捷克法律规定,如果要在捷克成为公司负责人,必须要持有来自欧盟某国,或者美国,或者其它与捷克签订过协议的国家护照。但是,台湾地区并无与捷克签订过类似协议。据美国税法相关条款规定,如果郭台铭拥有美国国籍,或者具有双重国籍,或者拥有在美国的永远居留权(未入籍),其在全球的收入,就均属美国国税局的征税范围。甚至其源自美国商业活动的收入,也属于征税范围。而郭台铭此前的收入,存在在美国偷税的嫌疑。
鸿海称“偷税说”一派胡言
臧家宜在博客上透露,郭台铭逃漏税的金额总额为39亿美金,折合台币1248亿元,以美国最高个人累进税率40%来计算,要补税499亿台币,如果郭台铭被美国政府认定为恶意逃税,可能要付3倍的惩罚性赔偿,总资产800亿台币的郭台铭有可能面临破产。
而昨日国内某媒体报道称,郭台铭每年以当时市值出售鸿海股份,以及通过股票分红,都声称是为了交税。但台湾地区仅以鸿海每股面值(10元新台币)来课税,属于很低的征税。而美国国税局所征税收将会是市值,也就是台湾征税额的10-30倍。因此,郭台铭出售股份的现金显然够不上其上缴台湾地区及美国的两份税收。所以有逃税的可能性。举报人认为,美国税法规定证券分红无需交税,但是郭台铭取得这些证券未花一分钱,不属于免税范围。因此也属于逃税行为。
此事曝光后,引起舆论高度关注。
针对臧家宜的博客爆料,鸿海21日晚主动发布声明,称“偷税 说 ”是“某些特定人士自导自演,藉由散播不实讯息,意图影响股价。相关陈述,一派胡言。吁请主管机关严视此事件并打击不法。”
对于鸿海的反应,臧家宜27日对鸿海正式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新台币100元。臧家宜起诉鸿海的原因为,臧家宜此前指控郭台铭遭到美国查税,鸿海驳斥其一派胡言后,臧家 宜 坚 持握有确切证据并状告鸿海。 本报记者高凌云实习生孙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