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龙’的捆绑生意链的经营思路不超前嘛?如果成功了真的能赚大钱的。我听说,浙江大学里讲课还用到我女儿的经营案例呢”
□记者 吴金勇
4月16日上午9点半,被羁押了两年的东阳“亿万富姐”吴英,在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受审。吴英被控犯有集资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并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192条、199条的规定。
1981年出生的吴英是浙江省东阳市人, 2006年位列胡润百富榜第68位,女富豪榜第6位。2007年2月,这位突然冒出来的年轻女富豪因非法吸引公众存款罪被拘。
由批捕时相对较轻的非法吸引公众存款罪名升级为起诉时的集资诈骗罪,这让当天在庭审现场的吴英父亲吴永正心中一惊。此前他已清楚,金融诈骗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针对可判极刑的重罪,指控方所提出的事实、证据和逻辑应该是非常充分和严谨的,但让人意外的是,吴英本人及其辩护律师反差极大地做出了无罪辩护,他们坚称吴英案所涉行为仅是民间借贷纠纷,而吴永正更是指出公诉人在指控吴英时,不断地暴露出他们缺乏对当下商业创新模式的基本认识。“我女儿犯没犯罪,怎么判,这得等法院的审判结果,但公诉人不懂现在的生意常识,仅凭表面现象下结论,这让人不服气呀!”庭审之后,吴英的父亲吴永正对《商务周刊》说。
捆绑连锁的可能价值
吴永正觉得不能苟同的,是公诉人在法庭上指出,吴英投资的项目就利润率来讲是低于她的借款利息的,因此她的债务窟窿只能越来越大。
起诉书称,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吴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个人或企业名义,采用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注册公司、投资、借款、资金周转等名义,从林卫平、杨卫陵、杨卫江等11人处非法集资共7.8亿元,所得款项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息、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其中集资诈骗金额38985.5万元。
吴英的辩护律师、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杨照东律师向《商务周刊》解释,吴英借款所得的7.8亿元绝大部分都用在了投资上,用于个人消费的钱只有几十万元,至吴英被抓时,还有约3.89亿元没还上。这些没还上的部分就是起诉书中认定的诈骗金额。
据东阳市工商局的资料显示,2006年,吴英在该局完成了15项公司及分公司设立登记、备案事项,注册成立本色商贸有限公司、本色车业有限公司、本色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本色网络有限公司、本色概念酒店等12家实业公司之后,吴英又注册成立了浙江本色控股集团并任董事长。
“在东阳的街面上,你能看到许多吴英投资的项目,她确实把借来钱加上自有资金都投资到实体产业中。”吴永正称,这些项目包括布兰奇洗衣店、正道汽车美容店、本色概念酒店、凯盛家纺、假日酒店、精品酒店、建材城、家具公司、建筑施工公司、装潢施工公司等,另外还有吴英购买的大量商铺。他认为:“我女儿投资的项目都很好,经营模式也非常新,非常有创意的。公诉人只依据表面现象来推理是有问题的。”
据他介绍,本色概念酒店在试营业期间总是客满,原因是酒店每个房间的装修风格完全不同,其中有一间甚至展现出溶洞的风格,房中的装修材料和布艺也都个性十足且价值不菲,据说每间房仅布艺就花费上万元。
“现在从东阳来说,新老宾馆都算上,吴英的本色概念酒店是最好的一家。你不要觉得它只是一家酒店,其实它只是本色集团一条龙产业中的样板展示,酒店里面的所有用品和装潢装饰材料都可以接受订货。”吴永正说,“这个想法很超前,要不怎么说吴英的整体思路,公诉人不明白呢?”
按吴永正的说法,本色概念酒店模式成熟后,将通过加盟方式向全国发展连锁。酒店连锁到哪里,本色集团的这些看似杂乱,其实具有上下游关系的建材、家纺、布艺、装修装潢公司、洗衣店就会铺到哪里。“许多人可能有疑问,洗衣店哪里都有,还用和酒店一起捆绑连锁吗?”吴自问自答地说,“这是由本色概念酒店的模式决定的。通常酒店的床上用品是统一的,布艺也是统一,而本色酒店是一个房间一种颜色和规格,所以必须得一间房一间房地洗涤。这种活外面干不了,成本也高,只能由本色集团自己提供。”据称吴英被抓前,已经在全国20多个城市签下酒店加盟协议。
义乌市小山宾馆就是本色酒店的第一家连锁店,它的设计和施工都是本色集团提供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也都是本色派出。被查封前,据说这个只有60多个房间的小店预计年净利润可达150万元。“这种‘一条龙’的捆绑生意链,经营思路不超前嘛?如果成功了真的能赚大钱的。我听说,浙江大学里讲课还用到我女儿的经营案例呢。”吴永正自豪地说。
初生牛犊之险
公诉人用行业平均利润率来论证吴英无法支付她高额借贷利息的逻辑,也让吴永正觉得这是不懂现实生意的表现。据吴永正说,目前东阳的民间借贷月利息仍高达1毛钱。“高利息借贷的钱不能用以年为周期的行业平均来算,简单说,如果我现在接到一个‘订单’,又急需周转资金,这时再高的利息都不是问题,因为订单完成后,多少钱都还得上,而这个周转肯定是短期的嘛。吴英的问题不是出在错钱上,而是选错了投资地。”
吴永正最抱怨女儿的事就是吴英在东阳大规模投资前,没有征求他的意见。“如果投资前她征求我的意见的话,我会坚决反对她在东阳投资的。因为东阳是个是非之地。”至于东阳为什么不适合吴英投资,吴永正拒绝评论,只说这事太复杂了。
事实上除了在东阳当地外,吴英还在湖北和安徽有投资打算。湖北荆门是吴英母亲的老家,她的外婆、外公目前仍在那里生活。本色集团准备投资的项目是开发漳河水库,该水库是湖北省管辖的最大水库,比浙江千岛湖还大,周边人杰地灵,三国时期的大乔小乔就是漳河人。“在吴英被抓前这个项目也谈得差不多了,安徽的地产项目已经签了。”吴永正遗憾地说,“但现在所有的一切都不会再有结果,每个生意都刚刚起步,她就被抓了,而今本色集团的许多资产都被暗箱操作处置了。现在吴英有再好的商业头脑也用不上了。”
对吴英的商业头脑,律师杨照东也很认同。他认为吴英像初生牛犊一样敢闯敢干,她本想快速发展然后谋求上市,“但步子迈得太大了”。
“在法庭上,控辩双方也争论到吴英的债务窟窿可能会越来越大,真的还不上。但至少到她被捕时,她的所有行为都表明,她自己觉得通过经营是能够还上的,她也为此一直在努力。”杨照东说。
当庭经过质证的证据显示,直到吴英被捕前,她确实一直在努力还账。到2006年11月10日,吴英还在支付杨志昂的借款利息;2006年12月底,偿还了林卫平一笔借款;2006年12月底,给龚苏平补写了借据;2006年12月12日,偿还周忠红400万元;2007年1月中旬,偿还任义勇50万元;2007年1月4日,吴英以两辆宝马汽车抵偿周忠红借款 120万元,2007年1月20日,吴英偿还周忠红200万元。半个月后,吴英被抓。
“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吴英直到被抓时还在继续将借来的钱用于扩大企业规模,不断地投入资金,寻求发展。”杨照东辩称,“任何一个经营者追求的都是赢利,如果认识到投资的结果必然是亏损,认识到资金投进去一定是血本无归,恐怕就不再投入。只要她还坚持投入,就可以推定她一定是认为投资会有回报和赢利的。这也证明她并非‘明知没有偿还的能力’而继续‘借’钱的诈骗行为。”
在吴英父亲吴永正看来,江南一带百姓手中多余的资金总要流转起来,获得更大的收益,这就需要一些带头人来搞企业,而商业头脑不是每个人都具备的。“吴英显然具备这种经商头脑和吃苦精神。在法庭上,我也说过,我女儿的思维在当前中国同龄人中是很少见的。”吴永正显然还是以他的女儿为豪,“任何人做生意都不能保证百分之百成功,亏赚都正常,关键是从她身上能看到创造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