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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第一贪宋建平:亏损国企托起的亿万富翁(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4日 06:52 中国青年报

  山西天鸿能源有限公司是宋建平暗中成立的第一个“宋氏公司”,为避人耳目,宋安排其二哥宋建荣担任法人代表,为了避嫌,又将宋建荣变更为其同学张某。随后,天河能源有限公司诞生,法人代表仍为宋建荣。

  此前,宋建平还出面承包了河津进出口公司(国有公司,以下简称河津公司),它弥补了上述两家“天字号”公司没有进出口经营资质和外汇结算账户的不足。

  办案人员给记者演示了宋建平屡试不爽的“借鸡生蛋术”:在每一桩出口业务的合同上,只签盖甲方(国外购货方)的公司印章,乙方空缺。如果赚了,乙方就是河津公司,盈利就结到河津公司的账上。赔了,乙方就变成大典公司,大典公司的账上就多了一笔亏损记录。

  以焦炭行情最火爆的2004年为例,大典公司共有出口配额45万吨,实际出口58.8万吨,账面利润6000万元,平均每吨利润仅为100元;而同期的河津公司,共获得出口配额3万吨,实际出口21万吨,账面利润竟达2.4亿元,每吨利润达1140元以上。

  倒卖配额 4年变身亿万富豪

  “如果不出事,我也许就是山西的李嘉诚。”宋建平说,“别人没有货源,我有;别人没有配额,我用不完。”

  2004年4月,焦炭出口配额的代理费暴涨,由原来每吨十几美元一度涨到200美元,货源及配额“比黄金还金贵”。即便如此,天鸿公司仍在山西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对外贸易经理张英(化名)的帮助下,获得了多达5450吨的配额。

  李涵静,中粮集团退休干部,“配额最紧俏的时候,只有她能倒出来”,号称“京城第一倒姐”,她和商务部外贸司工业品出口处处长孟丹的权钱结合,一度搅浑了中国焦炭市场,并引发了震惊全国的“焦炭配额第一案”。

  2006年,李涵静、孟丹相继被抓。李的倒台,牵出了众多“下家”,宋建平就是之一。

  2004年9月,经人引荐,宋建平结识了李涵静。宋建平以每吨30美元的价格向李购买了3万吨焦炭配额,用于山西天鸿公司的焦炭出口业务,获利472万余元。

  由于宋建平案涉案金额巨大,案情错综复杂,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4次开庭审理。2月1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宋建平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1798万美元,并利用国有企业改制,侵吞国有资产2.5亿人民币(未遂,可从轻处罚),构成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获利472万余元,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万元;犯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70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宋建平年仅45岁,任职不到4年成了亿万富豪,其速度之快、敛财之巨令人震惊,教训十分惨痛。”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一位办案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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