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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拍卖业教父盛衰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范军利 深圳报道

  在熙熙攘攘的深圳市主商圈华强北路,交通银行大厦有两部电梯,一部正常逐层停靠,另一部则直通七层。梯门开处,在放大镜与拍卖锤交叉的标志之下,广东省拍卖业事务有限公司的蓝色铭牌肃然入目,这是在全省拍卖圈举足轻重的一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生被业内敬为“拍卖业教父”。

  2006年6月2日,星期五,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行贿罪刑拘林生。6月18日,正式批捕令下达。

  几乎与此同时,深圳中级法院退休审判员廖昭辉、民四庭庭长蔡晓玲、民七庭庭长张庭华先后被检察机关拘留和逮捕。

  三个月后的9月14日,深圳中院副院长裴洪泉、执行局执行二处处长李慧利同日被拘。

  据此前媒体报道和深圳市检察机关发布会信息,上述五名法官涉贿案情均与指定拍卖行拍卖破产财产有关。6月30日,林生从深圳市第三看守所给公司副总发回书信,其中写道:“我的事据说在外界传说纷纭,你们就当听故事吧。公司早年为开拓业务,有些做法触犯法律,我是会负责的。”

  深圳中院,是林生20多年前到深圳的第一家供职单位。“如果说中院有100名法官,可能就有99个喜爱林生。”一位熟悉情况的本地人士说,“而现在,这已是个令人闻之丧胆的名字。”

  深圳拍卖业第一人

  林生,原籍广东湛江,1980年复员前为成都军区驻广西贵港某师特勤队警卫员,职位副连级,军衔上尉。一位曾是其战友的深圳福田区退休干部介绍,当时,复员军人多数没有机会去很好的工作单位,但当时深圳市法院只有5个人,林生便进了法院,职务为法警兼深圳市中级法院首任院长李曼的司机。

  “虽然有接近院长的机会,但他没有法律专业背景。即便发展得好,最多也就当个办公室主任什么的,出路不大。” 另一位朋友回忆说,当时林生曾为此苦恼过,但他在法院同事中,人缘甚好。

  1984年,林生获得机会离开法院,进入市工商局工作。“我认识他时,他已经是工商局企业登记科科长了,每天人来人往,找他的人很多。”福田那位退休干部说。

  1986年,新中国第一家拍卖行———国营广州拍卖行正式成立,中断30年的中国拍卖业进入恢复、试点阶段。当时,地处改革前沿的深圳市尚无一家拍卖行,市政府决定委托工商局准备拍卖行的筹建工作。

  而林生当时在工商局颇有政绩,于是被局领导选中担当重任。

  1991年6月26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深圳最早的拍卖行———深圳市动产拍卖行(现深圳市拍卖行)成立。该行为市工商局直属事业单位。创办初期,动产拍卖行除处理工商局自身罚没物品外,还从事海关、边防、公安、财政及其他执法机关缉私罚没物资变卖等业务。

  “由于是第一家,又是工商局直属单位,很快就火起来。光是工商罚没物品这一项,就足以撑饱它。”熟知当时情况的人士回忆,当时这个拍卖行几乎就是工商局的小金库,各部门的许多费用报销都从这里出。

  1993年,深圳市工商局领导班子变动,新任领导在全局实行干部轮岗,林生被要求离开拍卖行,回到局里接受其它工作。知情人士介绍,经过此前3年努力,林生此时已一手把拍卖行经营起来,却无缘享受成果。他无法接受这一现实,于是辞去公职,依靠此前积累的资源另立门户,开办了广东省拍卖业事务有限公司。

  “至今在深圳,他们这个行与深圳市拍卖行的实力是不相伯仲。”

  两个5%的始作俑者

  一个公认的事实是,林生在深圳市动产拍卖行期间,最大贡献便是代表工商局参与了中国第一部地方性拍卖法规的起草调研工作。这位拍卖业首啖 “鲜果”者,由于参与了规则的制定,就此奠定其行业“教父”的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1996年才出台。此前数年,拍卖业无法可依。1992年,深圳市政府筹划出台地方性法规对日渐蓬勃的拍卖市场进行规范。当时,林生所在的深圳市动产拍卖行参与了该法规的起草、调研及后期修改工作。

  “林生的拍卖行在当时是实践最早的一家,又有政府背景,很多条文自然要征求他的意见。”深圳市拍卖协会一位人士说。

  深圳市中院一位法官告诉记者,拍卖行主要依靠佣金收入生存。在《拍卖法》未出台前,林生等先行者制定了较高的佣金比例并很快尝到甜头。

  据悉,早期的拍卖行作为中介机构,在佣金收取方式、佣金比例及费用出具程序等方面均无惯例可依。按照当时深圳拍卖行的规矩,通常实行的是拍卖行向委托人和竞得人双方收费,佣金比例为各收拍卖成交价5%。

  “这个比例相当高,如果是价值1000万的房产,你拍一下,就得佣金10%,100万到手!”上述法官介绍,由执法部门委托的罚没、抵债物资和国有资产的拍卖占据拍卖市场7成以上份额。一般来说,这些资产拍卖的成交金额多在数十万元以上。

  1993年5月28日,《深圳经济特区财产拍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这是中国第一部关于拍卖的地方性法规。其中并未写明佣金比例,但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了双方收取佣金的方式:“拍卖人可按规定或约定向委托人、竞得人收取佣金及因拍卖支出的费用。”

  深圳市一位资深拍卖师告诉记者,该《条例》第一次颁布后,分别于1998年和1999年进行过两次修订。1993年版本中,没有明确拍卖行收取佣金的具体比例,但当时业内基本按照向委托人、竞得人收取拍卖成交价各5%的比例收费。

  1998年5月15日,《条例》再次修订,对佣金比例作出明确规定,“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

  “起草之初,5%这一比例主要参考香港拍卖业的规则。在国际拍卖界,这一比例属中等水平,不算高也不低。”深圳市拍卖协会一位曾参与该条例起草的人士说。

  有关人士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起草时,深圳市动产拍卖行仍是主要撰稿单位。1996年颁布的《拍卖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委托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对佣金比例未作约定,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于1997年1月1日正式实施,此时,林生已经历了事业最辉煌的时期。1996年,他与现任妻子结婚。据悉,林生曾约法三章,其中一条是“坚决不允许妻子过问拍卖行事务。” 林生一位多年好友对此表示,“他当时已经意识到这个行当的高风险性,这个约定实际上是要保护家人。”

  此次深圳中院腐败窝案东窗事发后,身为深圳市财政局公务员的林妻未受牵连。

  潜规则

  拍卖业的高额中介利润, 并不必然导致腐败,但显然,这个利薮不会被贪贿者忽略。

  深圳市检察院在通报5位法官案件的通稿中称:“这几起案件的主要犯罪事实均发生在几年之前,由于当时深圳中院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还不够健全,部分案件的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由审判、执行部门的法官予以指定,因此,使得少数人得以利用制度的漏洞,谋求私利,中饱私囊,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深圳市两位不愿具名的拍卖行负责人告诉记者,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拍卖行业生存环境较为糟糕。在标的来源较多的法院,都是由法官一人说了算,“至多申报到主管副院长那里审批一下。所以,为了拿到标的,各拍卖行争相讨好法院。”

  记者了解到,此次深圳中院腐败案曝光后,林生向检方交待,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拍卖行竞争激烈。为拿到拍卖标的,他所在的广东省拍卖业事务公司曾向深圳市中院数位负责指定拍卖行的破产庭长行贿,包括向当时的民四庭庭长蔡晓玲行贿轿车一辆,向当时的民七庭庭长张庭华行贿巨额现金。

  上述信息,记者未获深圳检方确认,但其逻辑和林生信中所言“公司早年为开拓业务,有些做法触犯法律,我是会负责的。”是一致的。

  “上世纪90年代初期,深圳拍卖业是三足鼎立。”深圳市拍卖协会一位人士介绍,除分别隶属于工商局和房地局的深圳市动产拍卖行与深圳市不动产拍卖行两家国有拍卖行外,林生的广东省拍卖业事务公司占据了较大份额。

  林生的广东省拍卖业事务公司,成立虽晚于两家国有拍卖行,但占据机制活、人脉广两大优势,整体业务上升很快,不久便与两家国有拍卖行平分秋色。

  林生的一位朋友回忆说,1994年起,林的拍卖公司每年利润至少在八位数之上。“最火的时候,新世纪酒店大厅天天有他们的拍卖场。我们连吃饭都找不到他。”

  数据显示,1996年,广东省拍卖业事务公司仅房产业务(含增值税)代缴税项就达1470万元,至1999年,该税项缴纳高达2000多万元。

  如以代缴纳营业税、契税共8%简单计算,1996年,林生公司交易房产总值约1.8亿元,按双向佣金10%计,公司账面收入应不低于代缴税额。

  用这位朋友的话说,当时深圳多数拍卖行都是“一间房,三个人,临时借个拍卖师。”就可以搭台接单。林生却一出手就铺开摊子大干。

  当时,广东省拍卖业事务有限公司在深圳最好的酒店之一新世纪大酒店租了上千平米的办公场地,招聘三四十名工作人员。公司从规模上成为深圳市最大的拍卖行。

  当时的拍卖业,标的最多的来源不外乎公检法、海关、财政、工商这几家部门。深圳一家拍卖行负责人回忆,当时拍卖行收入中,8成以上佣金所得来自上述部门的标的。因此,拍卖行的兴衰很大程度上要依赖有关政府部门。

  “林生对业务员跑线极为重视。每人分管一条线,比如,你管罗湖法院,他管盐田法院,你管宝安法院,他管海关等等。各盯一个部门,绝不漏单。”上述同行人士说。

  至1997年,林生独领风骚的市场渐被众多同行共享。广东省拍卖业事务公司的标的量逐渐下降。此阶段,林生除了一些大额标的外,一般标的不再接。

  一位曾与林生有过竞争的拍卖行老板称:“林生性格胆大狂妄。但凡他认定的标的,其他行肯定沾不上边。”

  在深圳,记者未能从有关人士处获悉拍卖业潜在行规的具体信息。但据长期跟踪法官受贿课题的《检察日报》记者黄建良介绍,目前所查处的法官受贿案中,受贿法官与其周围的律师、中介人已组成一个隐秘的小团体,在小团体内部,行贿受贿成为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并逐渐形成一定的“行规”。

  黄建良在一份内部文件中写道:“在拍卖环节,拍卖行所得佣金一般按照‘4:3:3’的比例在小团体内部进行分配:4成给承办法官,3成给拍卖公司,3成用于各种成本开支以及各方打点等,有时根据情况分成也会上下浮动。一般来说,在经济案件的审理中,承办法官应得多少贿赂,小团体内部人员的心目中都有一个大致的标准,具体数目与值大小、难易程度、法官的作用以及中间人从当事人手中得到的收入等有关。”

  黄建良称,在民商事案件执行环节,法院工作人员受到的监督和制约最少。由于法官在执法过程中随意性较强,使得该环节成为法院工作人员贪贿犯罪的高发环节。而拍卖环节又是执行环节中最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也是大案要案多发部位。

  黄建良介绍,破产财产拍卖中,标的额一般较大(如房地产拍卖),佣金数额相当可观且几乎没有风险,按照行业规定,拍卖行最多可以向成交双方各收取成交额5%的佣金,第一次拍卖流标第二次还可以将标的额降低30%拍卖。

  这种情况下,破产财产成为多数拍卖行眼中一块肥肉,竞争十分激烈。而标的交由谁来拍卖,并没有公平透明的规则,往往是案件承办人说了算。

  “这种情况下,一些承办法官不甘心让拍卖行独享拍卖收益,提出分成要求,而拍卖行为了揽到业务也愿意让出部分收益给执行人员。”

  据已公开的信息,在湖南省高院执行局法官王某和何某在承办株洲某商城拍卖案中,共谋向某拍卖行的中介人詹某索取了好处费一百万元;长沙中院执行局法官陈某和周某,在一次案件执行中,将某房地产项目委托给某拍卖公司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陈某先后四次收受该拍卖公司老总冯某的95万元人民币,周某先后两次收受冯某20万元人民币。

  欲回头太难

  “该发生的事情,总归是要发生的。”案发前,林生对他的一位朋友说。

  “2000年后,林生意识到要向其他产业转型。但他做得并不彻底。因为他尝到了拍卖业的巨大甜头,不可能一下子完全放弃。”这位朋友说。

  2001年3月,深圳市政府一纸“100号令”,令全市拍卖业利益格局发生巨大变化。

  这个全名为《深圳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的地方法规,将深圳市所有可以进行土地使用权交易的行为,全部划归市国土局署下的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规定》强调,其他中介机构不得参与上述交易。

  据深圳市拍卖业协会人士介绍,2001年《规定》出台前,深圳市共有拍卖行97家,而今年只剩74家。仅2006年,深圳市就有9家拍卖行因年检未过关或没有成交额等原因被吊销拍卖资格。数据显示,“100号令”之前,深圳全市年拍卖总额曾高达150亿元,至2004年和2005年,拍卖成交金额下降到40亿元左右。

  深圳市法制办人士介绍,“100号令”最初由深圳市国土局起草,法制办按规定履行立法程序。该人士表示,市政府对2001年前深圳市拍卖市场的态度,“在这个《规定》中白纸黑字已经表达的很清楚了。”

  “深圳市政府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便注意到深圳市不动产拍卖市场部分违规违纪现象。” 深圳市一位拍卖师说,政府是想把长期以来有关单位在土地交易时存在的黑幕交易斩断,将少数人指定交易改为公开交易,出发点很好。”

  “林生的公司也受到了外部政策环境的影响,但公司底子厚,同时迅速在拍卖品种及业务区域上实现转型。”林生的一位同行介绍。

  广东省拍卖业事务有限公司网站资料介绍:“公司拍卖的物品包括艺术品、文稿、产品经销权、房地产、股权、邮票、专利技术、破产企业、吉祥号码、汽车以及政府充公物等,影响遍及华东、华南、中原、西北、西南等大半个中国,已在全国十几个省市举办各类拍卖会200余场,并应江苏省

连云港市政府邀请在当地合作创办了一家拍卖企业,是我省唯一有能力将拍卖业务拓展至省外的高层次拍卖机构。”

  与此同时,林生也开始将拍卖业利润向其他产业转移。

  目前所知,林的投资包括医药开发、制药及机械制造等行业。其本人患糖尿病,因此早在1997年,林生便与

福建农林大学合作,在福建创办了医药研究所,同时投巨资在福建当地建立了全国最大的、占地2万多平米的蜂胶产品加工厂和制药厂。

  但是,这位“拍卖业教父”最终没有离开这个与他血肉相连的行业,也无法逃脱“常在河边走,难免不湿鞋”的宿命。

  “因为这里面利润太大了,而且与其他产业不同,拍卖全是现金来往。任何投资都是有周期的,惟独这个拍卖业,拍卖之前定金就得进账,拍卖成交30天后全额付清。”林生的一位合作伙伴说,2000年之前,林生账上资金极为充裕。一个圈里皆知的细节是,当时深圳市所有的银行都会排着队邀请林生吃饭,都希望争取他的存款业务。

  另一方面,上述合作伙伴表示,林生历来很体恤员工,所有员工每天都可以在公司享受免费的早餐和午餐。在从深圳第三看守所发回的书信中,林写到:“企业发生的事,我作为法人代表,我会负全责……工作的事,希你们还是要抓起来,公司有相当部分员工还等着公司这份工资养活的,别的我就不说。”

  “他为人低调,在拍卖业这种竞争激烈的地方,他却少有敌人,这很难得。”熟悉林生的人士描述,林生身高1米68左右,个子矮,但相貌堂堂,“很震场。”

  公共场合的林生,不善言辞。对于政府、协会等部门吩咐的事务,很少亲自参加,总是派公司其他人出面。“但他们行每个事都做的很好,很配合我们工作。”深圳一位政府人士说。

  另一些人士则用“非常细心”来表述他们对林生的印象。一位拍卖师在2003年入行之初曾在公开场合与林生见过两次面。此后两年元旦,他都会收到林生寄来的贺年卡。“当时他已经是拍卖业的大佬级人物,却能记得刚入行的无名小辈。这点让我感觉他不是一般人。”

  一位与林生相交16年的好友也表示,16年中,每年圣诞节和春节,他都会收到林生送来的果盒、

贺卡之类的小礼品,“而且里面必有他亲笔签名的祝福语,从无例外。”

  记者所获知的另一则“教父”轶闻是:这个广东湛江人吃了40多年的米饭,10年前结婚时,为了表达对山东妻子的感情,他开始改吃馒头, 至今坚持十年。他还专从山东请了个做馒头的师傅,每天中午在单位食堂为他蒸一笼白馒头。林生的朋友们在食堂聚餐时,也多与他一起吃馒头。“他经常拿个大白馒头,一掰两半,中间夹满五花肥肉或山东大辣椒,吃得很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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