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财经纵横

初审告结 黄宏生获罪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6日 12:07 经济观察报

  本报记者 周涛 深圳报道

  7月13日,创维数码前主席黄宏生及胞弟兼前执行董事黄培升兄弟,涉嫌串谋母亲盗窃及诈骗等4项罪名成立,在香港区域法院被判监禁6年。

  这一结果只是7月7日审判、罪名确定后的宣判。香港廉政公署新闻组的谭先生对本报表示,由于7日庭审两被告罪名确定后,被告代理律师有一个“求情”申请,因此,法官决定听取“求情”,并定于7月13日宣判。

  谭先生表示,此次宣判为初判决,两被告有权在28天内提出上诉。黄宏生的代理律师林炳昌表示目前不发表任何意见。而创维集团多位人士均表示目前不方便发表任何看法。

  黄宏生及其胞弟案件的审判过程漫长而曲折。在廉政公署将案件移交香港律政司后,先是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先后五次安排提堂,去年7月20日才正式提交区域法院审理,经过去年11月的预审后今年1月17日正式审理,中间历时6个多月,控辩双方先后有20多位证人出庭作证。7月7日的庭审从上午9点半左右开庭到下午4点半结束,经过漫长的总结陈词和评审团合议,最终黄宏生兄弟的罪名全部成立。

  黄宏生及其胞弟被判定三项罪名:即两项串谋盗窃、一项串谋诈骗。案情是2000年11月至2004年10月,两被告偷取创维旗下公司逾5000万元款项,另串谋讹称王鹏出任创维顾问,作为假象,使创维授予一批1875万股股份,行使价为0.366元的认股权。另外黄宏生还被判定一项串谋盗窃罪,案情是黄宏生于2001年串同母亲罗玉英及王鹏,偷取创维集团的50万款项。

  据香港媒体报道,辩方律师在求情时表示,黄宏生有良好背景,热心公益,对社会有贡献,又受雇员爱戴,亦有多名来自深圳的前雇员到庭支持,辩方还读出多封求情信。律师代黄培升求情时指,黄培升在案中只有很少得益,又指他一直奉公守法,且是家庭经济支柱,希望法官不要判处监禁。

  法官在判案时表示,此案是商业罪案中最严重的一类,被告身为上市公司高层,违反诚信,出卖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令人伤感。据香港媒体报道,法官亦充分考虑了辩方律师的“求情”,尤其是首被告黄宏生,以奋斗精神创办国内数一数二的电视生产企业,同时亦考虑到不少重要人物及政要为他们求情,但由于案情严重,必须判阻吓性刑罚,以起警示作用。

  如果黄宏生最终获刑,黄宏生的股权如何行使?深圳金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金焰律师表示,根据创维数码目前的股权结构及其法律形式,黄宏生即便最终获刑亦不影响其行使股权,因为创维数码在

百慕大注册成立,公司的最大股东为Target Success Group Limited,该股东又是在英属维京群岛成立的,通过汇丰国际信托基金持有创维约37.27%的股份,而汇丰国际信托同时还是黄氏家族的信托人,通过此信托关系,黄宏生可以有效行使股权。另外,今年2月10日,黄宏生之妻林卫平已被正式委任为创维数码执行董事。

  而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黄宏生事件对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将起到警示作用,自黄宏生被提起诉讼以来创维集团顺利度过危机,如果黄宏生最终获刑,创维的管理团队集团仍将经受新一轮的考验。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