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挪用公款炒股 农发行腐败案巨贪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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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 16:05 法制晚报 | |||||||||
涉嫌挪用3060万元公款炒股,在负责与银行的汽车租赁业务时贪污和受贿 中国电子租赁公司副总经理庭审称两项指控都是跟农发行原副行长“合作” 本报讯 (记者 李奎) 因涉嫌挪用3060万元公款炒股,并利用负责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汽车租赁业务时大肆贪污和受贿,中国电子租赁公司副总经理赵东明今天上午被带至市
9时30分,赵东明被两名法警带入法庭。在公诉人宣读完3项指控事实后,法官问赵东明:“你有意见吗?”赵东明说:“我有意见,第一起主要是由于大路(农发行原副行长)来主谋的,我和王刚来共同实施。而指控我挪用3060万元进行炒股的事实,其实是我和于大路共同来做的。” 随后,公诉人对赵东明的涉案事实进行了详细询问,赵东明对每一个问题都没有急于回答,而是思考一段时间后才进行回答。 关于受贿112万元的指控事实,赵东明供认不讳,但他表示,由于炒股赔了很多钱,他把涉案受贿和贪污的钱基本全部弥补了这部分损失。截至发稿时,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赵东明 摄/李奎 3项指控 据检方指控,2000年5月,赵东明与时任中国瑞联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王刚(另案处理)预谋后,采取假借支付咨询费的名义,共同骗取瑞联电子公司493万余元。 1998年10月至1999年4月,赵东明为诚奥达公司从租赁业务中赚取咨询费提供帮助,先后收受该公司负责人韩冰(另案处理)贿赂款112万余元。 1998年5月至同年7月,赵东明负责中国电子租赁公司与农发行汽车租赁业务时,假借支付购车款的名义,先后挪用了该公司3060万元公款作个人炒股使用。该款目前已经全部退还。 相关新闻 农发行原副行长于大路被判无期 于大路系农发行原副行长,曾任农发行财会部主任。今年2月,市一中院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3罪合并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于大路前后共涉及7宗犯罪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