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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银行案罪名成立 毛玉萍被判入狱32个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9日 07:38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 王雪瑾) 周正毅之妻、上海地产前总经理毛玉萍诈骗银行案昨天下午在香港区域法院正式宣判,毛玉萍由于串谋诈骗信用状贷款共逾4900万元,被判入狱32个月。昨天下午,香港廉政公署网站公布了这一结果。

  毛玉萍几天前在香港区域法院承认诈骗银行信用状,辩方求情强调毛玉萍身家丰厚,犯案只是为帮朋友还赌债1500万元。法官认为此说法不可信。

  法官表示,案件判刑起点应为4年,但考虑被告认罪,故将刑期递减至32个月。毛玉萍现正就另一宗“造市”及妨碍司法公正案服刑。

  2001年6月至2003年3月期间,毛玉萍与其他人士通过提供交虚假文件,串谋欺诈5家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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