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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天晓的双重角色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 13:42 和讯网-《财经》杂志

  政府公务员在官产之间轮转自如,神州与纪源的故事绝不鲜见

  □本刊记者 叶逗逗 /文

  11月8日,原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业绩考核四处处级调研员陈天晓,以挪用公款罪,被北京宣武区法院判决有期徒刑十年。

  这一事实令陈天晓难以接受——此前三次开庭中,陈一直坚称自己无罪,要求律师作无罪辩护。法官宣判之后,陈天晓通过律师提出了上诉请求,主要理由是她涉嫌挪用的5000万元不是公款,她的行为也并非公务行为。

  从法院判决书看,案件并不复杂。1999年12月至2001年1月,陈在负责神州医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神州)筹备组工作期间,以八家股东投资的5000万元为注册资金,私自成立了纪源医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纪源),并进行了炒股、借贷等一系列营利活动,获取盈利64.6万元。

  这5000万元究竟为什么被认定为公款,筹备组组长陈天晓到底是

公务员还是企业管理者,成为了此案的焦点。

  从神州到纪源

  担任神州筹备组组长之前,陈天晓是原国家经贸委医药司调研员。据陈的老上司、时任原国家经贸委医药司司长的于明德称,1999年陈天晓提出组建一个医药投资基金,后来局里成立筹备组,指定陈负责。陈天晓以前在国家医药局企业管理处工作多年,跟企业颇熟,很快联系到几家愿意出资的医药企业。

  于明德介绍,医药司给筹备组拨了不止10万元的经费,以应付日常支出。

  知情人士介绍,成立基金是为了投资医药行业,通过大家的努力促进产业发展。最初参加的企业包括华北制药、新华鲁抗、三九集团、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南京医药股份公司等声名显赫的国企;此后,上海复星实业、沈阳盛发实业、丽珠医药集团、利嘉实业(福建)、深圳安远建设等一些民企也陆续加入。其间几番反复,最终有八家企业确定出资,每家出资630万元,共筹集了50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

  为了募集资金,国家经贸委医药司还牵头组织了一个中国医药投资基金高级研讨会,会后专门下发了文件,沈阳盛发公司便是接到医药司文件后,参与了神州的筹备。不过,由于国内至今没有对产业基金立法,从法律上讲,产业基金的设立在中国是非法的。正因为此,经贸委发文中的提法变成了《关于确认发起设立“神州医药投资管理公司”的通知》,决定分两步走,先设立神州医药投资管理公司,国家计委正式批准后,变更成医药基金。

  2000年3月,医药司又下发了一份通知,要求八家公司将630万元(其中625万为注册资金,5万元为启动资金)打入“神州医药投资有限公司”筹备组的账户。通知的落款是“神州医药投资有限公司(筹)”,盖的却是医药司的印章。

  资金到位后,筹备组班子迅速扩大,不仅吸纳了企业代表,还招聘了一些工作人员,并向工商局预申报了神州医药的正式名称。据介绍,筹备组大约一两个月开一次协调会,讨论公司各项筹备工作,但每次会议上股东分歧都很大,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迟迟不能确定。

  “都是大企业,好多都是国企,都要当老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人士对记者说。陈天晓的律师亦证实,当时华北制药级别最高,要当董事长。

  发起企业的争执,使得神州的组建工作一拖再拖,此时大部分资金已经打到了筹备组账上。按照筹备组财务规定,用钱的过程是先填支票请示单,部门领导签字,然后组长陈天晓签字。负责的会计是吕清,以前是在医药司当打字员,与陈天晓夫妇关系密切。而发起企业在筹备组派出了代表,目的也是为了看住钱,但实际上,有权调动资金的只有陈天晓一人。

  就在发起人还在为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位次争执不休的同时,2000年5月30日,陈天晓挪用了筹备组的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成立了纪源医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任法人代表。

  陈的律师认为,这5000万元并不是医药司所管理、使用的资金,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是公款;且纪源公司的成立并未侵犯出资股东的利益,纪源的股东正是当时出资的上海复星、申银万国、南京医药、沈阳盛发、南方制药、丽珠医药、福建利嘉、深圳安远等八家企业。陈天晓也在法庭上大喊冤枉,称自己是由股东选举的,而非医药司指派。

  然而,所有发起企业都表示对纪源的成立一无所知,更不知道陈天晓已经是纪源的法人代表和董事长了。神州筹备组财务崔桂英在法庭上证实,股东的钱打到筹备组账号后,又打到了另一个账号上,她后来得知——这便是纪源的账号。

  短命纪源

  据公诉机关调查和指控,从神州筹备组挪用到纪源的5000万元后来辗转腾挪,在半年时间里四处倒手,还被用于炒股并获得了不菲的盈利。具体用途包括:

  其一,2000年7月,为北京利达通科贸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借出1000万元。这笔资金先从纪源先打到凯莱塞京津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凯莱塞),再打入利达通科贸公司。

  凯莱塞公司董事长郁晓宇,同时也是神州筹备组的副组长和纪源公司的总经理。既非医药司的人,也不是八大发起企业的代表,郁晓宇为何能在筹备组和秘密成立的纪源公司担任要职?关于郁的来头有两种说法。陈天晓的律师称,郁晓宇是通过国家经贸委领导的介绍,由当时的医药司司长于明德安排在筹备组中;于明德本人则称,郁晓宇是陈天晓介绍进来的。但无论是哪种情况,郁和陈很快在纪源和筹备组有了密切合作。

  其二,2000年12月6日,纪源公司为北京三九健康连锁营销管理总部有限公司提供380万元注册资金,为北京伟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供800万元注册资金。据艾可卡登记注册代理有限公司职员于雷的证言,他们公司为设立纪源公司做注册代理,认识了吕清和陈天晓。上述两公司注册时,他找到吕清帮忙,于是,由纪源公司垫付了注册资金。其中,伟房投资咨询公司还为此支付了中介公司6万元的报酬。

  其三,2000年12月,借出70万元给北京科仪特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增加的注册资本。这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陈天晓的嫂子张敏。张敏在该公司占有51%的股份,陈天晓的哥哥占42%。

  其四,2000年12月7日,纪源公司又借出100万元给君伍天健医药科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张敏及陈的丈夫师乃博为该公司五个自然人股东之一,各出资20万元,占20%的股份。

  其五,将4800万元打入凯莱塞公司开办的户头,买卖投资新股。据纪源总经理、神州筹备组副组长郁晓宇称,当时筹备组运作资金困难,又不能动用股本,所以和申银万国证券公司所派代表苏晓群商量,用这笔钱来筹集办公经费。按郁的说法,之所以在纪源与凯莱塞之间走账,就是为了给凯莱塞公司办贷款,增加申购新股的资金。而申购新股的“一部分利润”(约64.6万元),给“筹备组的一部分人”发了津贴。

  司法机关调查结果显示,筹备组成员崔红拿到8.2万元,蔡辉拿到8.1万元,丽珠医药的代表甘澍林7.9万元,财务崔桂英7.9万元,申银万国代表苏晓群8.1万元以及郁晓宇6.35万元。据吕清称,分款计划由陈天晓制定,吕清负责提款和发放。

  律师称,会计吕清曾将8万元的存折拿到陈天晓家中,却被陈拒收了。但问题是,从注册到最终转让,由陈天晓担任法人代表的纪源只存在了半年多时间。其间,陈运用手中权力将5000万元资金几进几出,又炒股牟利,产生的收益是否仅止于64.6万元?

  这恐怕已成为这个已然“水落石出”的案子中的未解疑问。

  曲终人散

  陈天晓的基金之路很快走到了头。股东们虽然对纪源一无所知,但公司筹备中的种种分歧和混乱,令不少企业萌生退意。

  深圳安远集团董事长陈族远在陈天晓的游说下,顶替了当时声称要退出的华北制药,为神州投了730万元。进入不久,陈族远就觉得陈天晓“做得太乱”,提出退资。其后,复星实业有限公司也提出退出。

  陈天晓与发起企业之间的不谐和音也开始出现。2000年督促企业打款的第二份通知下发后,有六家企业将款项打到了神州筹备组账号上,但华北制药、新华鲁抗因条件未谈妥拒绝打钱,直到7月初才最终将款额付清。

  和君创业咨询公司李肃称,陈天晓曾告之,要“把一些不听话的股东替掉,换成自己人”,福建利嘉和深圳安远即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直到华北制药和新华鲁抗的资金到位后,才撤出。从始至终,陈天晓都没有让福建利嘉派代表加入筹备组。

  2000年10月,医药司司长于明德找到了原医药管理局局长石,称陈天晓和股东有很大矛盾,投资公司做不下去,让石接任。石正式接手是在2000年12月18日第一届董事会开完后,当时很多股东代表已经撤回去了。

  据后来举报陈天晓的会计吕清称,石 来之前,陈天晓怕被股东发现动过钱,将5000万元启动资金从纪源账户上又转回神州筹备组账上。

  陈天晓原本打算将纪源注销,但郁晓宇建议陈将公司转让出去,因为注销要给股东发通知,如此,一直秘密运作的纪源就暴露了。于是陈天晓等又伪造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八家股东的股份全部转让给郁晓宇实际控制的凯莱塞公司和泛洋实业有限公司。

  2000年12月21日,纪源医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名称,改为泛凯方源科技投资公司(下称泛凯方源公司)。

  2001年6月,包括华北制药、新华鲁抗等原八家公司成立了金瑞四方医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金瑞四方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股份各占12.5%。石担任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

  一年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金瑞四方公司注资5000万元,使金瑞四方的注册资金增加到1.1亿元。早已萌生退意的复星实业、申银万国将各自12.5%股份转让给天骄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退出了金瑞四方。2004年1月13日,金瑞四方公司又更名为瑞恒医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001年1月,陈天晓实际回到国家经贸委医药司。

  政企不分后遗症

  在挪用公款罪的认定上,“归个人使用”是构成犯罪的客观要件。而在法庭上,就这5000万元是否属于公款问题,控辩双方意见不一。检方认为这笔钱属于公款,辩护律师认为,出钱的公司有外商独资企业、股份制公司,还有上市公司,所以不能定性为公款。

  法律专家并不支持辩方律师意见。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光权认为,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受自己所属行政部门的委派行使公务,只要资金中有国有资产成分,就应该认定为挪用公款。

  陈之所以觉得“冤枉”,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其一度将5000万元从神州筹备组账户上挪走,最终均如数奉还;尽管举报人吕清指控陈参与了64万元分赃,但调查最终没有确证陈是否拿了这笔钱,或得到了其它的直接的经济利益。

  陈挪走5000万元的原因看似堂皇——因为医药司的20万元拨款不足以维持筹备组运营。或许在陈天晓看来,自己从到神州筹备组开始就是企业的负责人了,可以也有权调度企业的资金。

  但这是一个错觉。首先,陈担任筹备组组长并不是股东选举的结果,而是因医药司指派——借助的是政府的权威;其次,筹备组并不等于企业,企业真正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未最终确定,陈也不是董事会认可的管理者人选。

  在很长一段时间——或许直到现在,中国很多政府机构及在机构中供职的公务员,都不曾清醒地界定过政企之间的界限,政府主管部门经常直接干预企业运作,政府公务员也常直接参加经济活动,在不同角色中轮转自如。

  于此案中,作为政府机构的国家经贸委医药司为成立“神州医药投资公司”数次发文,使得神州的运作一开始就偏离了纯粹的企业行为。医药司向筹备组指派组长,更是直接干预了企业的正常运作。

  医药司司长于明德一再强调医药司不参与投资,也不享受利益,只是为行业发展“出面组织协调”;原医药司副司长许修雷也作证说,于明德开会时专门讲过,“这笔钱(指5000万元启动资金)不能搞经营,除日常开销外不能动”。但在一年多的筹备时间里,大权集于陈天晓一身,5000万元实际上变成一笔只有陈天晓掌握、无人监控的资金,为涉案人等留下了牟取好处的空间。

  神州和纪源的故事在中国绝不鲜见。2001年1月陈天晓离开神州筹备组时,钱已归还,账号已取消,纪源也已转至郁晓宇名下。如果不是2003年10月为陈天晓奔忙的吕清与陈闹翻,纪源一事或许像很多类似的故事一样,永远被尘封。然而戏剧性的是,2002年6月,吕清以丈夫出国需要存款证明为由,向陈天晓、师乃博夫妇借款50万元,存入银行后,存折由陈天晓夫妇保存。但后来吕通过挂失方式将钱提走,拒不归还。因此,吕清在2005年初以诈骗罪被判刑。其间,吕清手持纪源公司和君伍天健公司的会计账目,向宣武区法院告发了陈天晓。

  另一重要人物郁晓宇在陈离开后,一直在新成立的金瑞四方公司担任总经理到2002年1月26日,现在还拥有一家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的公司——泛凯方源即原来纪源的55.5%股份。

  无论如何,陈天晓必须为自己当年的违法行为埋单。在她之后,如果政府机构和政府官员还不能清楚地界定职权范围与行为,还将会有更多的官员为类似行为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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