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6小时庭审 昌平区原质监局局长获刑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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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 15:21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张丽锦 王巍 通讯员 光翟) 记者今天上午获悉,昨天开庭审理的昌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局长付金祥涉嫌职务犯罪一案,在经过6小时的庭审后,当庭宣判付金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6年;而杨立胜因系从犯,且认罪态度较好,被免予刑事处罚。 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指控,2003年至2004年3月间,付金祥的8项犯罪事实,其中包
由于该案是近年来本市质监系统挖出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昨天来自全市质监系统的上百名国家公务员,以及昌平区的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了此案的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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