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加拿大生活:住简陋公寓 钱不怎么够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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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 10:51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据《法制晚报》报道,2004年2月3日,加拿大联邦法院驳回赖昌星“难民资格”申请案的上诉,认为他本人及其全家不具备“难民资格”。 6年过去了,赖昌星依旧在加拿大“赖”着,并继续用纳税人的钱在做着“困兽犹斗”般的挣扎。3月15日,新的一轮有关赖昌星难民申请案的聆讯已经结束,据赖的律师梅特斯向加拿大《环球华报》记者透露,关于其难民身份上诉的定案,还需一个月时间法庭才会作
刚到加国曾买豪宅 1999年8月赖昌星携家人逃到加拿大,他不愧是“做过大生意”的人,尽管亡命天涯,他仍在温哥华西57街斥巨资130多万加元(近800万元人民币)购入一幢连花园面积达上千平方米的豪宅。不过,后来手头紧,亏几十万转了手。刚来那一阵,他误判形势,以为可以太平无事,依旧过起了当年“红楼”里的生活。他多次出入温哥华唐人街和西区百老汇街的赌场豪赌,每次赢钱,必定奖赏全场员工,尽显豪客本色。他也常与妻子驱车到唐人街购物,尤喜海鲜,每次都买很多生猛鱼虾回家,从不讲价,只求“最靓”。 遭到“软禁”失去“霸”气 然而,好日子很快就完结了。2001年11月他被加方“收监”,直到2002年6月才获准有条件释放。加拿大移民局就是否继续关押赖昌星夫妇作出的规定比较严苛:两人缴纳8万加元保释金;禁止去赌场或与黑帮成员发生联系;必须呆在公寓中,每天可外出3小时;另外,要定期向当局报到。 之后,当地不少华人还能在当地的一些大型超市见到他,据说看上去有些虚胖,目光游移,早已经失去原有的“霸”气。 丽景广场的一位张姓店主日前在接受采访时说,已经快一年没见到他了。另一位曾经接近过赖的知情者透露,赖和妻子曾明娜目前只能呆在温哥华的简陋公寓里,不能跨出温市区,平时也没有什么朋友来往,“钱也不怎么够花”。 不受纳税人欢迎 加拿大纳税人早就对像赖昌星这类人感到厌烦,将其视为“最不受欢迎的人”。 据《亚洲周刊》报道,从1999年8月14日赖昌星一家到达温哥华,至2000年6月13日第一次申请难民身份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加拿大方面为赖案聆讯所花费的开销,就已经达到1000万加元。今年1月,加拿大的《环球邮报》也埋怨赖昌星案拖延了中国和加拿大签署旅游协议的进程,使加拿大旅游观光业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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