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边州旅游局副局长卷入蔡豪文案被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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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 19:23 新华网 | ||||||||
新华网长春2月23日电 (记者徐家军、张颖)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旅游局副局长庄发仁因卷入蔡豪文案件,近日被延边州有关部门免职,同时延边州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延边州旅游局工作人员介绍,庄发仁在担任副局长时,在将旅行社交给旅游局的抵押金按照国家规定返还旅行社之后,通过个人关系向旅行社借用30万元转借给时任延边州
蔡豪文案件暴露后,庄发仁用自己筹得的资金将所借用款项补齐。延边州纪委、监察局对庄发仁违法违纪行为展开调查工作,在核实有关情况之后,提请有关部门免去庄发仁行政职务,并作出党内严重警告的决定。 延边州交通运输管理处原处长蔡豪文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挪用公款和借用所辖运输企业资金共计351万多元,27次出境在境外赌场挥霍一空,事发后于2004年11月19日畏罪潜逃,于今年2月6日被抓获。 目前,延边州有关部门正在加紧对蔡豪文的审讯工作,同时展开外围调查,并对相关涉案人员进行查处。(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