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泽华请辞人大代表的启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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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 03:45 第一财经日报 | ||||||||
那小放 王泽华是这样一个人:从1993年成为广东省人大代表,已在这个位置上干了12年,发起了13次询问案,提交了250多份议案和建议,最多的一年在大会和闭会期间共提了30多个议案和建议。元旦刚过,1月2日,王泽华向媒体透露,已正式提请辞去省人大代表。而这位已连任三届的老人大代表第三任届满时间应该是2007年。
王泽华辞职原因很简单:妻子患病需要照料,事情太多,没有精力和时间去很好地履行代表的职责。实际上,即便他不请辞(姑且不谈他的职责意识),即便这期间“不作为”,他仍然可以干到2007年届满之时。从现状来看,很多无职责意识、不提议案、只举手表决的代表基本上就是这么过来的。 为什么这些为数颇多的人大代表们没有和王泽华代表一样请辞呢?在我看来,起码有以下两个因素在起作用: 一是“惯性”,一些人大代表本来就没有“民意表达”之愿望,也就是说根本就没什么职责意识,一贯的“不作为”他们觉得很坦然,自然不会请辞了;二是体制,民众对于“不作为”代表无可奈何,而人大代表体制对“无为”代表所应承担的责任也不明确,用句流行的话是没有“问责”。更确切地说是其所承担的责任与所得到的政治荣誉以及权力不相称,前者被忽略了。 王泽华代表的“请辞”不仅体现出“刚性监督”的代表意识之强,更令人深思的是这种请辞的象征意义。“不作为”应该自动辞职,应该成为代表和社会的一个基本共识,甚至要对代表们问责。 “问责”是必要而且必须的,因为自动请辞更多的是依赖于请辞者自身的社会“良心”、“责任心”,它们的可靠性并不理想。而“不作为”造成的后果却是客观的,“不作为”既不利于民意的表达,也不利于政府与民众的沟通交流,更影响了政府的决策。 从这个层面上,笔者很佩服王泽华代表的这种“请辞”。也建议更多的人大代表们想一想,自己有没有“代表职责”意识?是不是做到了问心无愧?如果“不作为”,有没有“请辞”的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