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通报安惠君案:受贿200余万牵出2贪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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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 08:09 深圳晶报 | |||||||||
深圳晶报报道,拔出萝卜带出泥,深圳市纪委在查处安惠君受贿一案时,还查实了罗湖公安分局指挥处处长廖汉平贪污公款并收受贿赂,而福田公安分局副局长刘仁成在任罗湖公安分局政治处主任期间也收受了贿赂。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纪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述3名涉案人员已被移交检察机关。面对触目惊心的案情,深圳市纪委通报案件时强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教
安惠君受贿200余万 深圳市纪委新闻发言人表示,安惠君案源于群众对罗湖公安分局个别干警在一案件侦办工作中有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市纪委在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的大力配合下,自2004年8月2日起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了调查,从中发现市口岸办副主任安惠君在任罗湖区公安分局政委、局长期间有收受贿赂的重大线索。经查,安惠君确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并涉嫌构成犯罪。 现已查明,安惠君1996年至2003年在任罗湖公安分局政委、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多名有关人员所送钱物,共计人民币167.8万元、港币24万元、美金1000元,实物折合人民币5万元;同时在车辆采购和工程招投标中,先后收受供应商和承包商所送港币共计30万元。 安惠君案牵出两贪官 在查处安惠君一案中,还查实了罗湖公安分局指挥处处长廖汉平贪污公款和收受贿赂的问题;福田公安分局副局长刘仁成在任罗湖公安分局政治处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的问题。经深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廖汉平、刘仁成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其相应的政纪处分。鉴于廖汉平、刘仁成已涉嫌构成犯罪,市纪委已将他们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 深圳市纪委指出,安惠君等人政治上蜕化,经济上贪婪,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做谋取钱财的工具,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深圳市纪委强调,深圳市公安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广大公安民警始终保持对党、对人民、对法律的忠诚,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为深圳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安惠君等害群之马尽管是极个别的,但其违纪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公安队伍的声誉,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警钟长鸣。(杨志敏、申季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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