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岳:朝着和谐公平的社会前进(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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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 19:35 《商务周刊》杂志 | ||||||||
第一,城乡不公平。农民在就业、教育等方面本身就是二元结构的牺牲者。而拿环境
第二,区域不公平。几十年来,中国资源富集的不发达地区源源不断地将资源输往发达地区,如今已积累了发展力量的发达地区却没有给予不发达地区足够的补偿。不发达地区在竞争中日趋落后,中国的区域差距日趋扩大,严重影响着中国社会的统一和谐。环境也是如此。西部是我国大江大河的源头和生态环境的天然屏障,长期以来开发森林和矿产,破坏了生态环境。我们对西部地区不断提出限制发展、保护环境的要求,而保护的成果却主要被发达地区无偿享用。近年来的南水北调、森林禁伐、西部地区的退耕还林,最直接的受益者还是发达地区。环保上的区域不公平是明显的,“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没有得到落实。 第三,阶层不公平。从环境上看,富裕人群的人均资源消耗量大,人均排放的污染物多,贫困人群往往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直接受害者。富裕人群可以通过各种方式享受医疗保健,以补偿环境污染给生活质量带来的损害;贫困人群却没有能力选择生活环境,更无力应对因污染而带来的健康损害。这些都是很不公平的,也很容易激化为社会矛盾。 《商务周刊》:也就是说,保护环境是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内促进社会公平,那么政府如何建立一套公平合理的环境保护战略并促进社会公平? 潘岳:中国社会的公平诉求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时刻。这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要从环保这个能够使所有人共赢的领域切入,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的优势,展开一场导向和谐社会的公平实验。 首先要建立一整套新的国家绩效考核体系。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是战略性的一步。现行的GDP中只能看出经济指标,却看不出其背后的环境生态破坏,绿色GDP则扣减了环境和生态成本,其数据反映了国家的真实发展水平,能够为决策提供判断依据。我们急需一套能够修正地方官员决策的考核标准,这就是官员环保考核。官员环保考核应包括公众环境质量评价、空气环境质量变化、饮用水质量变化、森林覆盖增长率、环保投资增长率、群众性环境诉求事件发生数量等指标,还应包括当地政府对中央各项环保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新的绩效考核体系,将以新的发展观与政绩观来调整单纯关注经济增长与过度消费的观念,为全社会的协调发展,为弱势群体的公共利益,为执政党的长治久安提供重要支撑。 其次应该考虑重新调整国土规划。国土规划中的行政区域改革最为重要,因为这可以从根本上促进区域公平。今天,城市的辐射作用更加重要,经济发达地区已具备了协调区域经济、促进区域公平的能力。我们有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共同致富的经验,也有长期把生态脆弱的贫困地区集中在一个行政区域内而使区域差距更加扩大的教训。我们应根据资源、人口、经济总量与环境生态的不同功能,确定不同目的,设立不同标准,调整不同区域,优化配置不同资源。 还应加快实施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为了用计划、立法、市场等手段来解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受益地区对受损地区的利益补偿。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应该把区域生态补偿作为重点,还可考虑对生态脆弱地区实行特殊税收政策。政府还应运用市场手段让社会各阶层之间进行生态补偿,富裕人群消费的环境多,应当做出更多的补偿。 我们还应建立国家产业补偿制度。这是要解决末端产业对于源头产业的利益补偿;解决二、三产业对于第一产业的利益补偿;解决成品产业对于资源产业的利益补偿。补偿手段应依照资源价格和机会价格,对整个产业体系实施合理的利益分配。我们应该建立有地区差别的环境政策,东、中、西部地区在资源分布、自然气候、潜在环境容量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为公平发展,我们可在排污收费标准的制订、排污总量的分配、环境税起征点的设计上推行不同标准的环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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