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板以代办机票为名诈骗京百余名校学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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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 07:1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十三日电(记者吴庆才)北京某公司女老板林春菊以先收取机票款后付机票的方式,一月之内先后诈骗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多所名牌高校百余名大学生二十六万余元人民币,今天,该女子被北京海淀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并责令其退赔损失。 二00三年十一月初至十二月初,林春菊以先收取机票款后付机票的方式,收取中国人
今年一月十日,上述未拿到机票的海南籍学生上百人聚集到林春菊所在的公司索要机票。但林春菊无法提供,后警方接到学生的报警将林春菊抓获归案。 据悉被骗的学生中有据可查的为一百三十五名,而此前林春菊曾自供被骗的大学生高达三百人。 法院认为,上述款项数额巨大,使上百名等待回乡的大学生滞留北京,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她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同时,林春菊的亲属为其退还了票款,可以全部弥补事主的经济损失,对林春菊依法酌予从轻处罚。故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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