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远遵义受审 世纪中天市场后传成谜(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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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 12:52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据公诉机关的说法,中天公司转让股权时,有包括世纪兴业在内的3家企业竞购,另外两家企业所出的购股价格高于被告单位。 据易阳本人说,世纪兴业收购贵州中天一事,在某领导手中被卡,她就跟刘方仁说了
于是,1999年7月底的一天,由刘志远做东在贵阳市柏顿酒店请刘方仁和那位领导吃饭。席间,刘方仁对那位领导说:“北京公司收购中天是好事,应该支持。”第二天,该领导同意刘志远收购中天。 但不久后,收购一事又在某部门被阻,刘方仁再次出面给某领导打招呼,刘志远这才收购了中天的部分国有股权。 用刘志远在法庭上的供述就是,“在请刘方仁吃了一顿饭后,效果很好”。 在被拘捕之后,刘志远多次表达渴望重获自由的愿望,并为自己创造可能被视为从轻处罚条件的机会——举报了原成都市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高勇索贿行为。 这一举报引起了有关方面重视。公诉人出示证据称:刘志远举报高勇向其索贿130万元的重大线索,已经查实。 1999年至2002年,高勇先后任中国证监会成都证管办党委副书记、副主任,中国证监会贵阳特派办党委书记、主任。据了解,2004年8月下旬,高勇已被依法逮捕,目前该案还在调查之中。 公诉人在法庭上表示,鉴于刘志远有重大立功表现,建议法院在量刑时酌情予以减轻。 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主任费国平分析说,按照刘志远行贿500万元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3条,可能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被告公司将被处以巨额罚款。 考虑到他在被审查期间举报他人犯罪的立功行为,在最终量刑时可能从轻处理,费国平律师表示。 刘志远前传与世纪中天“后传” 刘志远花500万代价后,“买”来了省委书记的打招呼,并且低价入主了中天企业。 2000年1月,中天企业第一大股东贵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与世纪兴业投资有限公司签定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中天企业国家股4387.66万股中的3300万股,以每股2.41元的价格转让给世纪兴业。股份转让后,世纪兴业持股比例为33.65%,成为第一大股东,贵阳市国资局持股11.09%,退居第三。 而按照世纪中天1999年年报,其每股净资产是2.48元,刘志远以低于净资产的价格拿到了贵州的房地产龙头企业。 2000年12月,“中天企业”更名为“世纪中天”。 公开资料显示,世纪中天每股收益从1999年的0.29元增长到2000年的1.19元,而股价亦从1999年10月份12元左右启动,暴涨到2000年末的近70元,2002年6月24日,世纪中天的复权价达到历史最高价81.35元。 世纪中天因此成为市场涨幅最大的牛股之一,而刘志远的个人生涯也达到了辉煌的顶峰。 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刘志远现年40岁,大学文化程度,河北廊坊市人,暂住地为香港九龙。 熟悉刘志远的人士说,刘志远早年靠做服装、贸易生意。在此期间,刘志远掘得了第一桶金,但当时他的身价不多。 刘志远真正发家是1990年代初期的认购新股。 1993年,青岛海尔、青岛啤酒发行股票期间,刘志远曾从天津借了一笔几百万元的资金去认购股票。刘志远将借来的几百万存入银行后,又在当地银行贷款近两千万元一起认购股票。由于认购股票的风险不大,银行也愿意放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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