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翔状告某知名报纸侵权 为肖像权索赔百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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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 10:3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1月23日电 奥运冠军刘翔赛场上跨栏冲刺的镜头人们再熟悉不过了。而这个曾经铺天盖地的“画面”如今却惹上了官司。京城某知名报纸及其网站经营者、商标持有人,还有一家百货公司因使用跨栏冲刺镜头一齐被刘翔告上法庭,并被索赔125万元。22日,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据《新京报》报道,刘翔在起诉书中称,今年10月21日,该报纸封面出现了他跨栏
刘翔起诉书称,该报纸及其网站经营者、中友百货未经他同意,且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其肖像的行为侵害了他的肖像权。刘翔除要求法院判令四被告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外,还索赔125万元。其律师解释称,这个数额主要是对刘翔名声、社会评价的估计,同时也参考了近期“明星官司”的索赔数额。 刘翔的教练孙海平在电话中告诉记者,那期报纸出版前,该报社曾向田管中心表示,愿出资用刘翔做封面。田管中心就此向刘翔征求意见,但被刘翔拒绝。孙海平说,刘翔拿到奥运冠军后,很多人都拿他的肖像用作商业用途。他们想通过此案表明一个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