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有关慈善的若干争议人物与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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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 16:27 中国《新闻周刊》 | |
▲胡曼莉:为了救助1996和1998年云南丽江地区两次大地震之后的遗孤,美籍华人慈善机构“美国妈妈联谊会”决定在丽江地区创办孤儿学校,并委托胡曼莉代理。1997年7月,由胡曼莉任会长的“丽江妈妈联谊会”成立。1999至2000年间,“美国妈妈联谊会”先后向“丽江妈妈联谊会”捐赠救助孤儿款35万多美元。但后者并未按“美国妈妈”要求把善款全部用在孤儿身上,且财务管理中账目不清,公私混淆,引起“美国妈妈”不满,并于2000年12月将后者告上法庭。 2002年2月,丽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丽江妈妈”应将“美国妈妈”捐赠的91.5万元人民币转到丽江地区慈善机构的专用账户上,由“美国妈妈”对该款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丽江妈妈”应将“美国妈妈”所捐赠的其他款项使用情况作详细说明并予以公布。 随后“丽江妈妈”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被省高院驳回。自此,这起涉外捐赠纠纷几经周折,终于划上了句号。 ▲付广荣:1999年,从事法律工作的付广荣在辽宁女子监狱做报告时接受了一名女犯寻找其两个孩子的请托,并找到了其中一个孩子。因为孩子的母亲在世,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孤儿,不属于民政部门的救济范围,不为孤儿院收留。付广荣自己收养了他。此后,她不断收养女犯的子女,并筹资于2001年9月在沈阳市东郊建立“阳光儿童村”,收养儿童43名,被誉为“天使爱心妈妈”。 而今年5月14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的《社会记录》颠覆了“付妈妈”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儿童村的捐款使用情况被质疑。随后,辽宁省、沈阳市和东陵区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的初步结论是:儿童村在财务方面进行家庭式管理,付广荣的个人行为存在一定的问题,政府相关部门负有监察不力的责任。 此前,付广荣曾找过辽宁省民政厅,但儿童村挂靠的要求被拒绝。儿童村成立3年来,没有任何部门对其进行监管。 ▲青基会事件:从2002年2月28日开始,香港媒体连续发表文章,公布一位“曾在中国青基会工作,熟悉其财务运作的人士”提供的中国青基会大量内部资料。该报凭这些材料指控“希望工程违规投资,涉款逾亿,多个项目亏损”。 3月21日,《南方周末》以《有公益的地方就要有阳光》为题,发表长篇文章,文中列举大量具体案例,说明青基会负责人如何将人们捐来的善款随意进行投资,造成大笔亏空的情况。一时造成社会的极大轰动。 青基会当即表态,声明遭到前内部工作人员的“敲诈”,并要求国家审计部门对青基会的账目进行审计。 2004年1月18日,《中国青年报》刊载了纪检部门对中国青基会做出的核查结论,审计报告显示,截止到2002年,中国青基会委托管理资金117679332.51元,其中部分项目无收益,该部分项目金额合计10720000.00元。 青基会累计捐款支出已占捐款收入的87%;青基会增值净收益6867万,是指扣除投资亏损后的收益;还有1400多万经费赤字,是历年经费入不敷出造成的。 (资讯/陈玉洁) 中国《新闻周刊》封面系列报道: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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