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逃命的日子不好过 上诉案明年三月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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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 11:13 东方网 | ||||||||||||
上诉主要涉及:虐待证词是否可用,庭审前能否不说明所犯何罪等 据《星岛日报》报道,有关赖昌星的上诉案,联邦上诉法庭及控辩双方均已提出日期,其中最能兼容三方的日期是明年3月中旬,届时三司会审两日,便可结案。
据悉,加拿大联邦法庭已提出两个档期,分别为1月底及3月中旬,而赖昌星的代理律师马塔斯在11月5日向法庭递交的文件中,指在3月底的一周,控辩双方律师都有空。他正等待法庭排期。 马塔斯回应联邦上诉庭的两个日期,分别为1月24日和3月14日,他在文件中指1月底时,要出席另一个移民上诉案庭审,只有3月14日的那个星期有空,而他曾和移民部律师莱斯尼克商讨,后者两周均有空;故此,预计3月中旬控辩双方均可出庭。目前,上诉案有待渥太华上诉庭注册处决定日期。 马塔斯说,日期确定后,会在温哥华由三名上诉庭法官会审两天。他原期望审五天,但移民部则要求更短的时间(一天半)。至于三名法官是否即时判案,还是事后以书面方式裁决,则要看法官的选择。 报道称,上诉案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问题:首先,涉嫌由虐待或刑讯逼供的证词是否可采用;其次,能否在庭审前不事先说明所犯何罪;其三,法庭是否需要特别考核外(中)国政府提出的保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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