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拟收编18省区千座加油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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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 16:41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巨资扩展上游主业图霸成品油零售主导地位 本报讯记者何晓晴报道:有迹象表明,我国石化巨头中国石化(600028)正在大力扩展其上游主业资产业务。昨日,该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巨资收购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拥有的化工类、催化剂、加油站三大类资产,并向集团公司出售公司拥有的主要井下作业资产。
1023座加油站入囊 据公告披露,中国石化拟收购的化工类资产,主要从事乙烯及其下游产品、合纤单体及聚合物类产品、炼油的生产,包括中国石化集团天津石油化工公司的乙烯和合纤单体及聚合物资产及相关负债;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总厂的合纤单体及聚合物资产及相关负债;集团公司持有的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93.51%的股权;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公司所拥有的500万吨/年常减压蒸馏装置、14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中国石化集团广州石油化工总厂动力资产及相关负债。 拟收购的催化剂类资产主要或全部业务均为与炼油化工密切相关的催化剂业务,包括中国石化集团长岭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催化剂厂的主要资产及相关负债以及湖南建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81%的股权等8家公司的相关资产。 此外,中国石化拟收购的加油站资产主要是集团公司及授权方企业所属1023座加油站和54座油库。同时,公司还拟出售7家油田分公司及胜利油田有限公司所拥有的油田井下作业资产、业务及相关负债。 据了解,中国石化拟收购资产的对价为人民币45.78亿元(约合港币43.19亿元),拟出售资产的对价为人民币17.48亿元(约合港币16.49亿元)。如果上述收购与出售交易获股东大会批准,两项相抵后,中国石化需向集团支付人民币28.30亿元(约合港币26.70亿元)。 收购方案尚待国资委批准 中国石化表示,通过此次关联交易后,公司上游业务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并逐步向国际石油公司管理模式过渡。公司还称,收购完成后,公司各种炼油和化工催化剂生产能力从2800吨提高到80730吨,占据国内60%以上的生产能力。 此外,公司在成品油零售业务方面的主导地位也将得到进一步巩固。据了解,拟此次收购的1023座加油站分布于中国东部、中部及南部的18个省、市、自治区,并相应配置有54座油库提供物流支持。 不过,中国石化也表示,此次收购尚待取得国资委的有关批准,并且资产评估报告尚待取得国资委的备案。同时,此次交易的实施仍需在相关协议规定的所有其他先决条件满足后方可进行。 (金陵/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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