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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海香烟违反国际公约:献爱心被指伪公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0日 22:46  华夏时报

  中南海香烟献爱心被指“挂羊头卖狗肉” 慈善还是营销

  本报记者 赵岩 北京报道

  “北京卷烟厂的所谓捐助,是烟草企业借慈善助学名义而做的变相广告,是不折不扣的商业营销。”近日,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吴宜群在多个公开场合表态,坚决反对烟企的“伪公益”。

  今年7月末,希望工程(北京)捐助中心与北京卷烟厂“中南海爱心基金”共同主办了“2010中南海一份爱心传递行动——蓝色风尚为爱起跑”活动。随后,控烟人士、世界卫生组织官员、法学专家均纷纷表示,该活动实质是在学生中做中南海品牌的烟草营销,违背中国政府早已承诺履行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应立即终止。

  中南海香烟违反国际公约

  据北京卷烟厂官方网站显示,这项活动采用青少年喜爱的“跑酷”形式,以北京为起点,途经天津、大连等多座城市,终点是中南海第五所爱心学校所在地云南迪庆,在各地捐助贫困大学新生圆“大学梦”。活动所到之处,或以“中南海”卷烟大幅广告为背景,或是以某市场营销总监做宣讲的形式。

  “这一次的所谓‘中南海为爱起跑’活动,最终将以在云南省资助又一所用‘中南海’品牌冠名的希望小学落下帷幕,这已是以‘中南海’冠名的第5所小学。”吴宜群认为,这些活动的实质就是打着公益慈善的幌子,明目张胆地进行烟草品牌营销。“他们不会像许多好心人所希望的那样‘做好事,不声张、不留名’。”

  “再举一个例子,中南海蓝色风尚系列烟盒上印有一则广告——‘您每消费一盒中南海香烟,就向希望工程献一份爱心!’”吴宜群介绍,这是将消费烟草与希望工程的公益事业挂钩,从赚取的大量利润中拿出小小的一份,“扮演”助学的“爱心大使”。烟草企业从狭隘的行业利益出发,无疑是在诱导青少年亲近烟草。

  “以北京卷烟厂为发端的营销行动,若不制止,势必为其他卷烟企业所效仿。”吴宜群同时强调,这类活动不仅会贻害公众,而且也完全违背作为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国的中国政府的立场。

  中国于2005年8月28日在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上批准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2006年1月9日起《公约》在我国正式生效。

  《公约》第13条明确要求:缔约方应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其中特别指出禁止对国际事件、活动和/或其参加者的烟草赞助。烟草赞助系指目的、效果或可能的效果在于直接或间接地推销烟草制品或烟草使用。

  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沙罗博士针对“中南海”卷烟的爱心活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烟草每年夺去100万中国人的生命,必须全面执行此公约,才能阻止烟草流行。中国有义务全面禁止所有形式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甚至包括烟草企业的匿名赞助。

  沙罗坦言,所谓烟草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即使不是在有意推广其品牌,也被认为是致命行业在“清洗”自己或干扰政府决策。

  企业频打“擦边球”

  但《公约》作为一部国际公法,提供的仅仅是烟草控制的基本构架,而进行烟草控制的具体条款还需各国根据自身情况,参照《公约》精神制定详细的法律法规。虽然,我国在《烟草广告暂行管理办法》中规定“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但由于中南海等烟草企业通过赞助希望工程等公益活动进行的宣传,并不属于广告范畴,《办法》对其也是无可奈何。”中国控烟协会工作人员所超说。

  正基于此,在中国,企业打着公益旗号的市场营销越发频繁。

  据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对烟草企业赞助公益活动和文体赛事活动的监测显示:2009年9月至12月,共有52家烟草企业捐赠公益及文体活动79起,其中公益捐赠63起,文体赛事捐赠8起,覆盖15个省份的40个市县。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还有8家烟草企业因其公益捐赠活动受到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直接表彰。

  其中,烟草企业在35起捐资助学活动中,将中、小学作为了重点捐赠对象,计23起,占66%。烟草企业借捐赠机会大力进行品牌和产品的宣传。以我国四川的一次捐款活动为例,中国烟草公司在四川捐助了一所希望小学并进行冠名,即“四川烟草希望小学”,且在学校屋顶上悬挂明显的“中国烟草”标识,学校门前的石板上竟然还写着“立志奉献社会,烟草助你成才”的标语。对于缺乏判断力的小学生而言,在这种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他们显然是被当做了下一代烟民而进行培养,烟草企业可谓“用心良苦”。

  “如果在你的简历里写着毕业学校是烟草希望小学,请问你是什么感觉?”吴宜群说,更可怕的是,企业多将这样的“公益营销”引以为豪。

  据了解,烟草业内人士曾在活动现场宣称:“让‘蓝色风尚’率先在北京刮起的一股蓝色风暴,进一步提升了‘中南海’品牌更时尚、更健康的影响力。‘中南海一份爱心传递行动’可以说是在北京市开了一个先河,北京卷烟厂成为第一家以‘品牌+公益’相结合的形式,成为达到了‘双赢目的’的国内烟草企业。”

  无独有偶,广西中烟工业有限公司8月份启动了第六届“真龙金秋助学”公益活动,并承诺资助100名获得大学入学资格但因贫困面临失学的学生,每人资助5000元。

  对此,所超评价说,当活动被冠以烟草品牌后,就无疑变成一次给“吸烟有害”进行的“正名”。这必将会诱导更多的青少年尝试吸烟,持续吸烟。相信这样的代价绝不是希望工程举办活动的初衷,他们也只不过是被烟草公司当做了一柄无奈的保护伞。

  对此,希望工程(北京)捐助中心的主管单位北京青基会宣传负责人韩部长表示,作为一个旨在帮助青少年上学的公益资金募集机构,青基会在国内现有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不会拒绝任何可以帮助贫困青少年完成学业的爱心举动。“我国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也没有接到任何政府部门的通知禁止接受烟草企业的爱心捐助。”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申卫星对此说,烟草企业利用《公约》与国内法的衔接不力和人们对烟草营销的认知盲区,打“擦边球”,仍在积极推广品牌,扩大烟草消费群体。“中南海爱心活动事件”充分体现了烟草企业利益与公共卫生政策之间的冲突、矛盾,也揭示了中国控烟的困境。

  申卫星认为,仅靠对既有规范的修补和分散式的立法,很难落实我国政府承诺在2011年全面履行的《公约》。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建议在《慈善法》中明确禁止烟草企业进行公益慈善捐赠。”所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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