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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标会的起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 11:36 《产权市场》

  罗女士从丝绸厂下岗以后,承包了某市一家酒店的餐饮部,因资金周转困难,做起了标会生意。标会经营规模扩大后,由于资金链条出现断裂,只好宣布倒会。

  竞标

  2003年2月8日下午13:30,一群人陆陆续续来到了位于新建路南街的“同心园”日杂店
。店中央摆着一张桌子,上面放着写有很多人名的一张大纸,一些小纸片和几支笔。知情的人一眼就看出,这儿正准备进行一场“标会”的竞标仪式。

  下午13:45,一位担当会头的年轻女子说道:“我们开始标了,大家先写字条吧。”大家拿起纸片和笔,背过身,各自在纸上写了个数字,然后把纸揉成团,放在桌上大纸中写有自己名字的地方。一会儿,纸条各就各位。大家都写好了,在桌边等着,不时聊上几句。

  下午14:00,会头说话了:“还有人没到,时间已到,没来就算弃权,我们开始竞标吧。”说完拿出两张空白纸片,分别写上“1”和“2”,并说好“1”按照从上往下的顺序开字条,“2”则相反。她抽中其中一个,然后按顺序开始把纸条打开,依次比较大小,最后她说:“刘进(化名),你标的最高,今天的会该你拿。你三天后来拿会款吧。其他人请三天内把会钱交到我这儿。今天就标完了。”

  大家有的高兴,有的失望,依次散去。留下会头把本月应交的总会款算出来,详细写在一张纸上,交给刘进。接着,她认真地在一张会单上记下今天标会的得主和竞标利息。

  这位会头姓罗,2002年6月,不到40岁的她从市丝绸厂下岗,每月只能领取300多元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她不甘心,决定自主创业。于是在一次面向社会的公开招标中,承包了本市某酒店的餐饮部,开始经营餐饮业。

  经营了两个月后,餐饮部出现资金周转问题。罗女士向亲戚朋友们借了些钱,可是那点钱对于偌大的餐饮部的支出来说根本不够用。她也曾托关系想从银行贷款,但由于没有可抵押的资产,无法获得银行的支持。在无奈之下,她想到了“标会”这一民间盛行的互助形式,想通过标会为自己的餐饮部筹集周转资金。

  标会运作

  为了尽快使餐饮部脱离财务困境,罗女士打定了主意,决定通过标会来为自己的餐饮部融通资金,弥补资金缺口,度过暂时的难关。罗女士首先动员自己的亲朋好友入会,自己出任会头。第一期标会共有20人(包括她自己)。开始时,大家聚会约定标会的本金规模为底金5000元,每月标一次,并约定每月8日下午14:00在新建路旁的“同心园”日用杂货店统一竞标。

  在这个标会成立以后,罗女士定期向每一个会员发一张类似于通知的纸条,上面载明本会的人数,每次“填会”的金额、标会方式、期限、频率、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标底金额、填会时间、罚则和会员姓名等。在到了标会竞标的时间,她和会员们就会聚在指定地点进行投“标”。不到的会员视为本次自动弃权,但下次可以继续参与竞标。

  第一次标会的会金固定由作为会头的罗女士得到,以后各次则由会员们竞价标得。竞标时由罗女士列出一张大表格,有意标会的会员将各自愿意出的利息额写在一张纸条上(不得低于标底金额),如同本文开头的描述的标会场景。会头抽签决定由上往下或由下往上开条,选其中出息最高的会员,会金归该会员使用。如出最高利息的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则按照“先开条的会员有优先得标权”原则确定。如果一次会上无人出条竞标,则由罗女士征求会员意愿,按顺序或抽签以标底金额作为标息“捡走”。

  由于第一次标会不需要竞标,罗女士获得了9.5万元的会金(不包括她自己的5000元)。第二次开标时,会钱总计10万元,标底为150元。20个“会脚”中,出息最高是蔡某报的300元,他成功中标。三日后罗女士将20个会员交纳的总会费10万元全部交给蔡某。本次中标者蔡某从下一次开始,就要每月交纳5300元,相当于每月归还其他“会脚”5000元本金,并支付300元利息,直到所有“会脚”均轮流一次方告结束。而到第三个月,总会款就成了10.03万元,以此类推,直到标会结束。每个会中每个成员只能标得一次,中标后只管以交纳会费的方式付息还本,不能再次参与竞标。除非,该成员在会成立之初已约定每期交双倍会款,则可以先标一次,在标会次数超过人数一半后或末尾再标第二次,这种情况会使会期延长。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同一个人连续两次标得,因为他只填了很少的几次会,却得到了两笔可观的会款,会头与其他会员要承担很大的风险。

  按照标会的操作程序,每个会脚在中标后的下一次交纳会费时就要加上承诺的利息。这样,第一个中标者要支付19次利息,第二个中标只需交18次,依次类推。到了最后一个会脚时,他已按期交了19个月的本金会费,此时又没有了竞标者,便自然中标,一次性拿回前面19个会脚交纳的9.5万元会费和各自承诺的利息,相当于零存整取。而第一个中标者蔡某要为自己中标的10万元会费在19个月内分期还款并支付5700元利息,相当于一次借贷分期还款。本文开始描写的中标者刘进已经是第七个中标者了。

  罗女士在这个会中作为会头,不用支付利息地得到了10万元,基本解决了经营资金不足的问题。以后每月负责收缴会款,交纳自己的那一份5000元的会款。随着生意的好转,酒店的资金也能够正常的运转了。这时,罗女士想的更多的是如何扩大经营的范围、服务的品种和档次。这些都需要追加投资,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虽然生意不错,利润可观,可是靠这种积累速度实在太慢了,也许会错过发展的良机。于是,她决定再多组织几个会,相互错开,会与会之间互相融通资金。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罗女士共组织起了“底金”由1000至1万元不等的6个“经济互助会”,共收94人会款总额4,421,885元,支付总额3,678,885元,收付差额为743,000元。

  倒会

  “倒会”也叫“烂会”,是某个会中有部分成员标得会后,携款外逃,杳无音讯,无法填会,导致标会无法正常进行而解散。

  就在罗女士的酒店餐饮生意蒸蒸日上的时候,她熟练调配运作的资金链却出现了重大问题。起因是中途一部分会员由于交不起会款而逃往外地去打工,这样的结果是造成先前不断缴纳会款的会员得不到竞标会款而蒙受巨大损失。

  罗女士曾想过“垫会”。“垫会”是指在标得会款的成员不能正常“填会”的情况下,会头为了使标会能够继续存在并正常运作,同时不损害会头的信誉,而不动声色地将自己的资金填入,代为逃会者还本付息,使会正常运行至最后。但是,罗女士的这个会,资金缺口实在太大,跑了三个人,全部垫会到本次标会结束,至少需要25万元。以她的自有资金根本无法承担。

  由此可见,作为会头虽然能先于其他会员借到钱,并且不用支付利息,但却承担了更大的风险。有些情况下,会员外逃,会头资金又不足,无法采取“垫会”或退还会款的措施,承受不了会脚们逼债的压力,也只好逃往外地躲债。罗女士觉得出逃并不是办法,她还有家庭和企业在当地,她只好把情况如实告知会员,宣布“倒会”。这一下,其它5个会的会员听说了这种情况,对罗女士的能力失去信心,纷纷拒绝缴纳会款,罗女士的经济处境更加雪上加霜,资金链最终完全断裂,一些蒙受损失的会员无奈之下向市公安局报了案。

  标会的互助经济功能随着这种组织模式的膨胀而逐渐丧失,演变成为具有逆向营销特征的金融游戏,参与者在发财梦想中,将标会的肥皂泡越吹越大,猛然间,一切都灰飞烟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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