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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行走于塞外草原的旅蒙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1日 15:12 《中国商界》杂志

  文/本刊特约撰稿 赵之恒

  自古以来,蒙古族人民就在塞外草原上过着“鞍马为家,车帐为室”的游牧生活。所谓“风俗随水草畜牧而转移。无城郭,常居耕田之业。以肉为饭,以酪为浆,无五谷菜蔬之属。衣皮革,处毡庐,凡中国茶叶则宝之,而金银非其好也”。清代以后,往来于内地与蒙古草原的内地商人,采取以物易物,或折合现金,或赊销等方式,进行不等价交换,将牧民的牲畜和畜产品收购销往内地,赚取高额利润,积累资本。旅蒙商自清初起步,逐渐形成遍布大漠南北,并涉足国际,垄断了蒙古民族贸易,经历了300多年旅蒙商兴衰史。

  清代内蒙古商贸活动特点

  清朝统一蒙古高原后,结束了内蒙古地区近三百年的割据状态。安定统一的政治局面的出现,为我国的各民族人民相互的交往和经济、文化的交流创造了极为有利的客观前提。

  自此,内蒙古地区的社会和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出现了日益扩大的农业区和半农业区。与此同时,农业的发展又促进了工商业经济的迅速发展,皮革、麻绳、造纸、银工、煅铁、榨油、酿酒、熬糖、制毡、米面加工等工业也随之兴起。从而在塞外地区逐渐形成了粮、货、钱、当四大商业体系,延缓了近千年的“茶马贸易”得到了根本的改变。

  随着内蒙古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边疆开发活动的逐步深入,蒙古与周边地区和其他民族的商业贸易活动呈现出如下特点:一、除了蒙民内部的贸易活动外,与其他民族的贸易,尤其同中原内地汉民族的产品交换日益扩大,既有同清官方的贸易,也有民间的互换有无。二、在蒙古地区出现了内地“旅蒙商”。清中叶以后,旅蒙商贸易扩展到蒙古草原各个地方,其经营在蒙古地区县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三、由蒙俄贸易发展到恰克图互市,中俄贸易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早在后金崇德二年(1637年),皇太极为争取漠南蒙古士默特部归顺,命满洲贵族大臣率领一百多名商人,组成十二行。康熙三十五年,平定噶尔丹后,清廷废明代“马市”制度,辟归化城、张家口、多伦诺尔为贸易中心。

  互市贸易的兴起与繁荣

  清朝初年,延续了明朝对边疆民族所实施的通贡与互市政策。“蒙古贸易向有定所,固初令喀尔喀于张家口、古北口贸易;康熙间令喀鲁特于张家口、归化城贸易;三十六年令喀尔多斯于定边花马池贸易;

雍正五年令青海于西宁贸易”。所谓“通贡”,即蒙古封建主通过向清廷“朝贡”的方式,获取清廷赏赐的丝织品、棉织品、农产品等。除此之外,各部贡使一般还随带着人数众多的商队,从事互市贸易。互市贸易又分为京师互市和边口互市。

  京师互市是指来京朝觐的蒙古王公携带一定规模的商队经由指定的关口,入京贸易。清朝规定,蒙古台吉每年进贡一次,由地方查明人数、贡物。商队人数一般约为二三百名。清廷在北京御河西岸的南部,设立“里馆”,在安定门内外,设立“外馆”,专供来京贸易的蒙古王公及商队居住。清朝通常限定进京的人数,限额以外的商队人员留于指定的关口互市。例如1863年(康熙二十二年),清朝严格限定各部贡使入京人数,只准200人,其余都在张家口、归化城贸易。归化城和张家口是清初指定的新疆厄鲁特蒙古和漠北喀尔喀蒙古各部商队边口互市贸易的地方。

  清初,清廷颁令设立边口互市,“凡外藩各蒙古来贸易者,俱令驻于边外,照常贸易,勿得阻抑。其喀尔喀部落来市马者令驻于口外,申报户部。”蒙古各部把边口作为与内地贸易的主要场所,主要边口除以上提到的张家口、归化城、古北口、定边、花马池、西宁外,还有杀虎口、八沟、塔子沟、三座塔、乌兰哈达、东科尔、肃州等地。当时蒙古商人多以马、牛、羊、驼、皮张、蘑菇、药材等进行交易,以换取日常生活必需品。

  此外,集镇和集市贸易,也是内蒙古地区的重要贸易形式。集市贸易是以寺庙和兵营为中心进行的定期交易活动。蒙古地区的集镇和集市贸易在蒙民中影响很大。初期的集镇贸易点有归化城、多伦诺尔、库伦、乌里雅苏台、,后来都发展成为著名的商业城市。比较有名的集市、庙会有甘珠尔庙(呼伦贝尔)、大阪(巴林右旗)、警棚喇叭庙(克什克腾旗)、贝子庙(锡林郭勒盟)、准噶尔庙(鄂尔多斯)、百灵庙(乌兰察布盟)、南寺(阿拉善旗)等。

  旅蒙商贸易的产生与发展

  康熙中期后,塞外地区逐渐出现了一种被称为“旅蒙商”的贸易。旅蒙商,泛指清代到蒙古地区进行贸易的内地商人。它是适应蒙古地区与中原内地互通有无、发展经济交流的客观需要而产生的,是推动蒙古草原丝路贸易再度繁荣的一度最为活跃的力量。

  旅蒙商原来是为清政府服务的一种随军贸易,即为清朝远征军队贩运粮食、军需品和日常生活用品,从中牟利的一种交易活动。在康熙平定噶尔丹时,清军多次北进蒙古草原,军需供应成为非常重要的问题。因此,清政府鼓励内地的商人备办粮草等军用物资,随军进行贸易。康熙帝曾为此颁布军令:“至于随军贸易之人,固不可少,……准其贸易。”在随军贸易的过程中,商人们也与沿途的蒙古人进行交易,用日常生活用品来换取牲畜及畜产品。1755年(乾隆二十年),乾隆帝允许为军营运粮的商人携带货物“由归化城运米往军营,无庸禁止私带茶布,酌量驮载带往”。

  在随军贸易的过程中,由于与蒙古人的易物贸易利润很大,旅蒙商贸易速度很快发展起来。商贩们“借名运粮”,有时甚至“货多粮少”,暗地里用所携带的砖茶和布匹与当地的蒙古人进行交换,“归则易赢马、毡袭”。他们深入蒙古高原进行贸易活动,塞外地区延续了近千年的传统“茶马贸易”得到了根本的改变。他们采取或以物易物,或折合现金,或赊销等方式,进行不等价交换,将牧民的牲畜和畜产品收购销往内地,赚取高额利润。

  清朝统治者从维护自己的政治利益出发,同时也为了满足蒙古上层对商品的需求,以达到笼络和控制蒙古诸部的目的,对于早期北部口外的蒙汉贸易活动,基本上采取了鼓励和保护的政策。康熙中叶以后,由政府发给他们的部票(龙票),其上用满、蒙、汉三种文字写有保护商人生命财产的条文,同时还给部分商人封官授爵。

  旅蒙商的生财之道

  旅蒙商主要有两种经营方式:一是行商,以推销货物为主,无固定经营地点的“出拨子”。每到春季,出拨子就开始出动,他们将蒙民需要的商品装在牛车或驼背上,一般是以三四人或十几个人为一组,沿途不做零售,一直到达目的地。他们一般在王府或寺庙附近支帐挂牌,吸引当地蒙民来购买商品,并把交易所得的牲畜和畜产品运到边口或内地进行销售。一是坐商,即一些旅蒙商随着贸易额的增大,逐渐改变了春入秋归的“雁行”贸易方式,开始在蒙古各地开设固定的商业网点。坐商开设各种货栈,有杂货栈、皮毛栈、牲畜栈、布栈、粮栈、茶栈等。在归化城、张家口、多伦诺尔等地,大小商号和货栈林立,有许多行商小贩也因资本的扩大而在王府、寺庙附近居住下来。他们一面进行固定的交易活动,一面深入草原腹地流动经商,在大漠南北乃至中俄边境地区甚至俄国境内都有旅蒙商的活动的足迹。他们中有的人与清朝统治者和蒙古上层关系密切,利用这些权势的庇护,取得了在蒙古牧区经营商业的特权,逐渐控制和垄断了内地对塞外蒙古地区商品交易和金融市场并经久不衰。

  随着旅蒙商号的增多,贸易范围的扩大,初期的集镇贸易点如归化城、多伦诺尔等地发展成为著名的商业城市。如归化城“居民稠密,行户众多,一切外来货物先汇集该城囤积,然后陆续分拨各处售卖。”正如清人王循在题咏《归化城》诗中所云:“穹庐易绝单于城,牧地犹称土默川。小部梨园同上国,千家闹市入丰年。”归化城俨然是塞外沿边商贸云集,百货流通,民族贸易兴旺发达的城市了。

  中国近代商业史上最大的旅蒙商号——大盛魁就把归化城作为自己的一个最为重要的基地。旅蒙商的发迹促进了蒙古草原商业的兴起和繁荣。

  旅蒙商行走的路线,大致有以下几条:以张家口为出发点的有:(1)张家口——库伦——恰克图或乌里雅苏台、科布多;(2)张家口——多伦——贝子庙——北部旗;(3)张家口——四王子旗等。以归化城为出发点的有:(1)归化城——库伦——恰克图;(2)归化城——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古城;(3)归化城——向西横亘沙漠到新疆。此外,还有满洲——赤峰——经棚和卜魁到海拉尔等路线。

  旅蒙商不远万里、不辞辛劳地到蒙古草原进行贸易,主要是由于塞外草原上的滚滚财源的巨大吸引力。因此,旅蒙商在为民族贸易做出贡献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旅蒙商获取的巨额利润是对蒙民的超经济剥削,造成蒙古地区的资源与资金大量外流,严重制约了畜牧业经济的发展,成为牧民生活走向贫困的原因之一。这样,旅蒙商人与蒙古牧民及王公贵族、寺院喇嘛之间因利害冲突,诉讼案件日益增多。

  为了达到有效地控制蒙古的目的,清朝统治者对蒙古在政治上实行分而治之的同时,在经济方面的政策亦以是否有利于稳定边疆的秩序为着眼点的。对于蒙古贸易出现的上述问题,清政府认为,如果封锁蒙古地区的贸易,必然会引起蒙古社会的动荡;但放任旅蒙商的自由贸易,又会激化蒙民与汉商之间的矛盾,影响北部边疆的安定,同样不利于清朝的统治。于是清廷在支持旅蒙商业的同时,也对旅蒙商陆续制定了一系列条规。对内地旅蒙商出赛贸易人数、时间、携带物品都进行了严格的限制。规定凡赴蒙贸易的旅蒙商人,需向主管蒙古事务的理藩院、或向设在归化、察哈尔、多伦诺尔、库伦等地的将军、都统、参赞领取“部票”,上面写有商人的名字、经营商品名称、数量、经商地点、起讫时间。规定不准携带家眷、娶妻立户、建筑房屋;严禁输入除铁锅、小铁器以外的金属物品;严禁放贷白银等。并须在指定的蒙旗境内经商贸易,由当地盟旗札萨克衙门监督下进行。此外还有课征各种税赋,对违反规定的要处以罚金,没收财物、驱逐出蒙古、取消经商权、甚至依法治罪。清政府还派重兵驻守在长城沿边各关隘道口,来限制蒙汉商民互市贸易往来联系。

  尽管清廷对旅蒙商的活动进行了种种限制,但是民族间互通有无、互相交往的趋势是禁止不了的。清政府“虽经查办饬禁,而蒙民仍复私行交易”,对旅蒙商的许多规定在蒙古地区并不能认真地贯彻执行。1691年(康熙三十年),多伦诺尔会盟时,到会的蒙古王公和喇嘛上层人物,一致向康熙帝要求放宽对内地旅蒙商人,到塞外蒙古高原进行贸易活动的限制。这说明,蒙古牧民和王公贵族虽对旅蒙商的重利盘剥强烈不满,但对其沟通并发展民族经济联系所起的作用又有所依赖。旅蒙商贸易成为农牧两种生产方式互相补充的桥梁。

  清朝中期以后,由于边关安定日久,边禁逐渐放宽,由内地出关做生意的汉族商人越来越多,旅蒙商的队伍进一步扩大。在蒙古地区经商的旅蒙商大多以归化城为基地,由于贸易额增大,资金不断积累,归化城内许多原来的行商小贩变为坐商大贾。归化城主要的商号有大盛魁、元盛德、天义德、一善堂、三合永、庆中长、天裕德、大庆昌、永德魁、元升永等商号。其中又以大盛魁、元德盛和天义德三家规模最大,被称为旅蒙商的三大商号,尤其是盛德魁实力最强,生意规模庞大,各种铺店占据了“半个归化城”。在三大号的带动下,外地客商多来此设庄开店。三大号几乎垄断了漠北的商品贸易,他们每年把大量的砖茶、布匹、绸缎、百货贩往边远的牧区,然后运回当地的牲畜、毛皮和药材等牟取暴利。他们除运营砖茶、布匹等日用百货外,还经营钱庄(以放高利贷为主)、牲畜和皮毛贩运、药材收集、粮食加工、酿酒、榨油、制革、制毡等。当时就有“三大号走货,带动各行业”和“大盛魁,上至绸缎,下至葱蒜,无所不走”的说法。大盛魁在买卖城、库伦、科布多、乌里雅苏台、多伦诺尔、张家口等地设有分号,年贸易额约1000万两白银,拥有商运骆驼1500峰。元盛德年贸易额为800万两,有商运骆驼900峰。天义德年贸易额700万两,有商运骆驼900峰。在清末西方资本冲击之前,旅蒙商一直是蒙古地区商业贸易的主角,并带动了当地手工业、饮食服务业和运输业的发展。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面临“数千年未有之变局”。清王朝在内忧外患的情况下,国势日衰。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沙俄先后胁迫清政府与之签订《天津条约》、《北京条约》和《中俄陆路通商条约》。通过这些不平等条约,沙俄攫取了许多商业特权。而中国商人却仍需向清政府交纳沉重的厘金税收,在贸易成本上处于劣势地位。

  20世纪初,西伯利亚铁路、中东铁路以及京张铁路、京绥铁路的通车,使俄国将对华贸易的中心由蒙古转移到东北。中南地区如汉口对俄输出砖茶,向来依靠经张家口到恰克图的路上运输,而修了中东铁路后,茶叶出口改为先由内地至天津,然后经大连到俄国,俄商还利用攫取的通商特权,直接深入中国内地进行贸易,这种状况使中国商人在对俄贸易中的中介作用丧失殆尽,并导致张家口、归化城、库伦、恰克图等传统边贸中心日趋没落。

  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的统治,清朝官吏被赶出蒙古地方,旅蒙商失去了保护伞。特别是外蒙古独立后,宣布所欠旅蒙商的巨额高利贷债权无效,并将其人员驱逐出境,旅蒙商损失甚大。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众多洋行通过买办商人,向蒙古地方倾销工业产品,加速了旅蒙商的衰落。日本帝国主义侵占内蒙古14年的“经济全统治”,使旅蒙商纷纷倒闭。1945年内蒙古中东部牧区解放,1949年10月内蒙古全境解放,党和人民政府大力发展民族贸易,对剩下的少数旅蒙商实行限制改造的政策,1956年走上公私合营的道路,旅蒙商最终走下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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