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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盛魁:雄踞边塞200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1日 15:12 《中国商界》杂志
文/本刊特约撰稿 丁平 在清代至民国初年,作为从事边境贸易的旅蒙商,它们在蒙古地区的经营活动相当活跃与昌盛,开设的各种商店字号尤为众多。有的历经数百年经久不衰,诸如归化城(今呼和浩特市)的大盛魁、元盛德、天义德三大号等。其中大盛魁又首屈一指,从其创立至民国十八年(1929年)总号倒闭,在长达两百多年的经营活动中,产生过巨大的影响。 崛起于内蒙古大草原 大盛魁的创始人,即清初山西太谷的王相卿和祁县的张杰、史大学三人。他们初为肩挑货郎,贩运杂货于蒙边地区,经营小本生意。康熙中叶,清军驻防杀虎口,王相卿等三人充当了该部的伙夫、杂役,经常往来于归化城,为部队来买食用的牛羊等货物。康熙三十五年(1698年),准噶尔部首领噶尔丹叛乱,圣祖玄烨亲征时,王、张,史结伙跟随西路抚远大将军费扬古出征部队一起随营贸易,由于他们承运粮饷等军需物品发迹,遂留驻于乌里雅苏台屯军城,稍后,以王、张、史三人为主体,结合杀虎口几个人合伙组成“吉盛堂”,粗具商号的雏形。约于康熙末年,进而一起创立了大盛魁。大盛魁的三个创始人中的王相卿所起作用最大,是首任经理,人称“王二疤子”,生得身材高大,臂力过人,最初他同张、史二人合伙当商贩,由于营业不佳,生活艰苦,张、史二人心灰意冷返回原籍谋生,只有他独自留下。不久营业好转,他又把张、史二人邀来,组织通力合作,创立了大盛魁。据说,大盛魁把桃园刘、关、张三人的画像作为财神来供奉,就是表义即崇拜桃园三兄弟的“义气”,有标榜大盛魁三个创始人的“义气”。 大盛魁成立的确切年代,众说不一。现呼和浩特市席力图召(延寿寺)佛殿前有一横匾,正中写着:“阴山古刹”四个大字,右端第一行写着:“大清雍正甲辰上春吉日”,第二行靠近下边写着:“大盛魁敬献”。根据这一记载,大盛魁在雍正二年(1724年)应该说已是一家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商号了。 大盛魁的旅蒙贸易历史,大致与清王朝的盛衰兴亡相始终。它一直是一家“人力合伙”经营性质的商号。总号设于归化城(初设于乌里雅苏台),以乌里雅苏台、科布多为中心,活动于外蒙古和内蒙古西部地区。它拥有清廷所发的“龙票”(即盖有皇帝印玺的经商信票),以放“印票”帐(“印票”即为清代蒙古王公贵族需要贷款银两和赊购货物时,由蒙旗官府开据盖有官印的借契。并在借契上注明:“父贷子还,夫债妻还,死亡绝后,由旗公还。”它具有金融债券的性质。)为主要业务,经营日用百货、牲畜、皮毛、药材。到嘉庆初年,大盛魁已发展成为称雄于塞外蒙古市场的垄断性大商号。同治到光绪初年为其极盛时期,已积累了两千万两的巨额资本,每年贸易金额达九百至一千万两银子。大盛魁做出如此令人瞩目的业绩,靠的主要是它独具一格的经营模式。 历史上第一家股份制企业 大盛魁经营管理的基本框架,是一种伙计制、学徒制、雇佣制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体制。它既是晋商经营传统的继承和发展,又是经其几代人逐步形成的约定俗成的习惯法。 大盛魁是一家“人力合伙”经营性质的商号。从其创立起,一以贯之地实行伙计制经营。这种伙计在大盛魁商号,是由三部分人员组成:有股份人员、无股份人员和学徒人员,通称从业人员。其中,有股份人员包括经理、坐任掌柜和其他顶生意的掌柜。大盛魁后期的从业人员总数达到1500人以上,其中有股份人员90多人。大盛魁顶生意的规矩不同于一般的旅蒙商号。首先它是顶身股,而不是顶财股;别家顶生意的人员从一厘五毫或二厘(十厘为一股)开始,而它却以几毫为起始点;它的红利分配亦属特殊,别家是按实际盈余分配红利,而它则长期按固定数,盈余多不多分,盈余少也不少分;别家除在商号未出师的学徒外,上至经理,下到一般伙友,均可以顶生意,而它却只有高级从业人员才有资格顶生意。因此,大盛魁是用股份来分级别和地位的,级别低的应服从高级别的。它的经理级别最高,地位也就最高,是商号内最高职权的决策者和行使者,每一个从业人员都受他的支配。一切号规都是经过伙友公议,由经理决定,这使人感到大盛魁封建家店色彩非常浓厚。更甚的是,大盛魁在有股份人员中,又分为两种不同的身份和待遇:一是称“己”的人员,一是不称“己”的人员。这两部分人员,不仅在称谓有区别,而且在“万金账”(旧时商号开业时,设立的底账。)上的写法亦有区别。称“己”的人员可准许参加号内重要会议,查看“万金账”及过问号内的公存。这部分人员是大盛魁的最核心的骨干人员,因此,它的内部有一句颇流行的话:“生意好顶,‘己’字难得”。无股份人员被称为吃劳金的人员,是大盛魁最大量的从业人员,他们都是本商号内学徒期满后留在号内的人员。这部分从业人员只领工薪,不参与分红利,处于无权的地位。 学徒在大盛魁的从业人员中占有很大比例,又是其中最廉价的劳动力。大盛魁对学徒的选择、培训,要求是极其严格的。学徒从入号开始,首先要求事事、处处做到以店为家。头三年要学会记账、珠算和掌握贸易常识,并要求做到三个熟悉:熟悉蒙语、熟悉蒙情、熟悉蒙人。第四年就派至前、后营两柜(大盛魁称乌里雅苏台分庄为前营柜,科布多分庄为后营柜,归化城总号为城柜)实习经营草原生意,必须在前、后营两柜各学三年,务求达到精通草原贸易的业务。如:在收购牲畜时,不需过称量其体重,单凭一看二摸,测估它的重量,上下不差一二市斤。学徒入号后必须在号内学满十年,才许第一次回家探亲,第二次缩短为六年,第三年缩短为三年,以后每三年准回家探亲一次。学徒被开除者,不得再回本号。 大盛魁内部基本分为两种人员:从业人员和雇佣人员。其中雇佣人员是大量的,包括工人和牧民。大盛魁后期这些人员的总数约在5000人以上。雇佣人员分为内工和外工、长工和短工、月工和日工、大工和小工、包工和零工等。工种又分为收养骆驼和拉骆驼的、马班头和马倌、羊班头和羊倌、铁工、木工、毡匠、皮匠、麻绳匠、伙夫等。对各种工人、牧民等工资一律按月发给,不论其从业年限长短,均不得在号内顶股份,对劳绩突出者也不能提拔为号内的从业人员。当雇佣工人的时候,除规定工资外,还规定伙食。说是平时莜、荞、豆面挨着吃,初一、十五吃肉,但实际并不按规定的伙食标准吃。所以工人们说:“多吃莜荞少吃豆,初一、十五不见肉。”这些雇佣人员与商号的从业人员不得同吃同住,处于低人一等的地位。 驼队踏出新“丝绸之路” 在商业贸易活动中,大盛魁采取了机动灵活的贸易方式,本着利大大干,利小也干的原则,统筹兼顾各个方面的业务。其实际经营范围,大致分为四大部分:放“印票”账、日用百货、牲畜与皮毛、药材与土特产。大盛魁对外蒙古地区的贸易,不是依靠开设铺面、在柜台上做生意,而是依靠骆驼,组成商队进行流动贸易。它基本分为两种:一是到各蒙旗进行流动贸易,二是走草地串蒙古包从事零星售货业务。在外蒙古这种流动贸易商队,四分之三属前营柜管理和领导,其余由后营柜及在光绪年间开设的库伦分庄来管理。这两种贸易商队经营商品非常广泛,大致分为六大类:穿戴服装用品、饮食茶点用品、生产工具用品、家具器皿用品、装饰头戴用品、宗教祭祀用品。同时对蒙古王公贵族、上层喇嘛,则按其欲望供应精致奢侈的物品,收购的货物主要为牲畜、皮毛、药材和土特产品,牲畜主要是羊马,活羊是易购易销的大宗商品。 大盛魁走货品种多、数量大,多数货物走归化城至前、后营这条运输线,归化城至前营四千余华里,前营至后营一千余华里。沿途要经过漫长的戈壁,有十八站没有河水,须打井。在乌里雅苏台东南路上,还有雪山。这条路路线长,很难走,要是自己没有大量的运输工具,或没有丰富的经验和相应的设备,是不容易通行无阻的。大盛魁运送货物,全凭骆驼。前营柜设有一个规模很大的骆驼饲养牧场,饲养的骆驼,少则1500峰以上,多时超过3000峰。后营柜规模更大,经常养牧着5000峰左右。大盛魁每年由归化城运往外蒙的货物,通常是以房子的数目来计算的。每年派出去的房子,也没有固定的数目,通常出十几顶房子,少时八九顶,多时二十几顶,总之出房子之多居归化城各大旅蒙商之首。每顶房子包括14把子骆驼。每一把子有14只,共是196只骆驼,加上领房子掌柜们的乘马4匹,总共200峰,按15顶房子计算,共有212把子,2940只骆驼。到了外蒙古以后,就把每把骆驼,作为一个单位,改组为小房子,分别到各旗进行流动贸易。在每顶房子中有负领导责任的领房子的,有管理引路寻水及安排食宿的班头,有负责给骆驼治病和给马钉掌的先生,还有轮流下夜和挑水做饭的工人,一队骆驼要带七八个或十来个巨獒,为夜宿防狼。驼队走的时候,按人数预备两个月的白面、莜面、炒面、炒米和相当数量的黄酱、黑酱,同时还炒些猪羊肉炸酱,吃完后路上买羊,陆续再炒。大盛魁在运送货物方面也有自己一套经验。如包装木碗的时候,碗与碗之间垫些稻草,用毡包起来,上过铁钩子使劲捆好,往前后营发十几个驮子,走四五千里路,驮子起卸百十次,到了地头一个都不损毁。这条路上有甜水,也有苦水,苦水人不能吃,就得驮上甜水以备做饭煮茶。它订制的水桶,用的是伏天烘晒干的木板。做的时候,桶上有四个木楔子,不一次往下打,要经过风吹雨洒太阳晒。晒上十来天,才往下打一次。打上三四次,就钉得很紧了。外面再加上三道铁箍,走上几千里路也不会漏水。 大盛魁的货源,基本上是依靠它出资开设的小号生产和采购。它的小号遍布各地的各行各业。如设在归化城的有:天顺原绸缎店、东盛昌发货店、德享魁牲畜店;设于山西祁县的有:三玉川、巨盛川两大茶庄;设于北京的有:协盛昌、协盛公、协盛裕京羊庄;设于天津的盛记毛庄和设于汉口的汉口马庄。 大盛魁进货还有一个渠道。一是凡购进大宗货物,要是会价三百两银子以下的,现款交易,不驳价,表示厚道,以招致“相与”;若价高货次,永不再与共事。二是对于手工业产品的订货,它就在各行各业中各选择生产各牌产品的一二家,世代相处,绝不随便更换。这样在归化城和各地的各行业都有大盛魁的老“相与”,别家商号购买不到的货物,大盛魁却货源充足。 大盛魁为其贸易活动的购销两旺,以扩展经营领域,利用它雄厚的公积资本,兴办了金融业。道光年间,大盛魁出资开设了大盛川票庄,总号设于山西祁县城内,先后在北京、天津、上海、汉口、沈阳、卜奎(今齐齐哈尔)、安东、营口、锦州、张家口、多伦,归化城、包头等地设立庄口,做汇兑生意。北京庄口在清代和吏部、礼部亦有往来关系,满汉官员在该庄存借款的不少。外蒙古和大盛魁有“印票”账的王公贵族,进京值年班时,由于远道跋涉,费用浩繁,必须有大量的银两才能满足需求。王公们自行筹凑,既有困难,途中又不便携带。大盛魁就利用这种机会,进行贷款。这种贷款向由各旗按人丁分摊,例如,1891-1892年(光绪十七—十八年),扎萨克图汗盟长阿育尔公三次向大盛魁借用86603531两银子,都按扎盟二十旗的人丁分摊。 昌盛不衰的经营之道 在长达二百多年的经营活动中,大盛魁展示了它昌盛不衰的经营风貌,它的成功也与崇尚信誉的经营作风密不可分。大盛魁承袭晋商的勤俭与注重信义取悦人心的商德,在营业服务方面,千方百计地取信于顾客,建立和发展了“信用贸易”、“永恒主顾”的关系。大盛魁的主要贸易对象在外蒙古地区,蒙古族牧民游牧于广阔的草原,或多或少地保留其民族源远流长的共同生活习俗。因此,大盛魁从总号、分庄到流动贸易商队,为拓展做生意的领域,精心研究蒙民的习俗和日常生产、生活的需要,尽力迎合蒙古人的消费心理。如砖茶是蒙民生活的必需品,大盛魁经销砖茶,力求适合蒙民的口味。它的小号三玉川是祁县最大的茶庄,在产地自采自制各种砖茶。它采茶的地方有三处:湖北蒲圻县的羊楼洞、蒲圻县与湖南临湘县交界的羊楼司、临湘县的聂家市。自制的砖茶有:二四砖茶、三六砖茶、三七砖茶、三九砖茶(大盛魁装砖茶的箱子,大小是固定的。一箱子装二十四块的,名为二四茶,装三十六块,名为三十六茶)。日久成习,前、后营等处蒙民,喜欢喝三玉川采制的三九砖茶,只要有“三玉川”标记的,就信得过。大盛魁每年约走四千箱“三九”砖茶,每一箱子茶值价十二三两银子。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和民国元年(1912年),外蒙砖茶缺乏的时候,大盛魁一年走过一万多箱砖茶。鉴于牧民居无定处,缺医少药,大盛魁要求其伙友做生意兼学中医中药知识,经常为各地牧民治病兼营药品。并依蒙医药用习惯,将药包分成24味、36味、48味、72味四种包装,在药包上用蒙、藏、汉三种文字注明药名和效用,颇受蒙医和牧民的欢迎。据传说,王相卿初到乌里雅苏台时,适有某王公的女儿患病严重。王将自己所带的药品,如“龟灵集”等特效的成药,送给病人服用,很快痊愈。某王公为了报答,就把王的三儿子王德涂招赘为婿。由于此关系,大盛魁的营业更见发展。再如:每年汉族过春节时,蒙民习惯过“白节”。大盛魁悉知蒙民过节时也喜欢吃饺子,但他们不会制作,于是每年冬至后,前、后营两柜组织员工伙友大量加工饺子,冷冻储藏,在临近春节时,便运往牧民屯营地,作为应时商品供应。因此蒙古人称它经营的商品齐全:“上至绫罗绸缎,下至烟酒葱蒜。” 大盛魁在经营中,既做大生意,也不放过针头线脑的小生意,对别家不甚注重而又有发展前景的生意,更是着力拓展。它的经营风格是全面兼顾。每年大盛魁从外蒙往归化城贩运羊、马是它的大宗生意。大盛魁的一个重要业务是放“印票”账时,其中一种形式是赊销货物,收“印票”账时,只收羊马,不收别的东西。凡经收账人员和工人挑选上的羊马,都作了价,打上火印,然后由各部、旗派人把羊马送到指定的集中地点,大盛魁按牲畜的房子,凭火印接收羊马。按照接收的数目予以收账。它每年贩运的数量,最少的时候不低于十万只,最多的时候达到二十万只。像大盛魁这样的长期大量地远途贩运羊马的商号,在中国历史上是少有的。大盛魁雇佣的赶牲畜的员工,多半是父子相传,门里出身,都具有一整套祖传的赶运羊马的技术和经验。大盛魁的羊,走几千里路不掉队,办法是:把一顶羊房子的一万五千多只羊,分成十几群,每群一千多只,两个人起运,行走起来,各群的先后距离约二里路,整群前后相距约二三十里。前头第一群有掉队的羊,就由第二群收容,以此类推。到最后一群就都收容起来,慢慢走。末一群羊,最初分配的数目就比较少。赶羊的人技术也高,他能把掉队的羊收容起来赶到目的地。每天赶羊到了休息地,必须选最好的“底窝”让羊群休息。“底窝”就是过往的羊群在这块土地上曾经休息过夜,日久天长,羊拉的粪底厚,用羊粪发暖,羊在这样的“底窝”上休息过夜,不易生病。大盛魁由外蒙向归化城市场赶马,是24个赶马员工赶一顶房子的马群,约一千五百多匹,赶马员工分成两班,每12个人为一班,轮流行走、休息。如遇到没有河水需用井水饮马,马多井少时,每顶房子的马匹和员工再一分为二。大盛魁由外蒙赶运到归化城的马匹,除选送军马外,大部分通过归化城的羊马市场批发给各地贩马客商,经销于全国各地;一部分由大盛魁的总号另组织人员赶运,直接销售于各地市场。这些马匹分四路赶到山西洪洞县、长子县、河南开封府和直隶定州,在几个定期的骡马大会上进行销售。大盛魁在经营中也能做到人弃我取。如它在道光、咸丰年间的经理王延相,在他担任总号货庭掌柜时,有一个时期存白、兰绸缎等为冷背货,而他却大量低价购进,号内人员表示不同意,但经理力排众议,支持王延相的做法。原以囤积来控制市场,可恰巧不久皇帝去世派上用场,这批存货赚了巨大的利润。因此,大盛魁的经营思想和作风成为当时旅蒙商效法的榜样。 大盛魁在长达二百多年的商业贸易活动中能经营自如,成为一个称雄于塞外蒙古市场的封建垄断性大商号,关键在于创造了独具一格的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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