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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奖千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 18:14 东方早报

  江苏首次对失业人员再创业进行直接奖励———南京市劳动保障局昨天宣布:对去年10月1日起,在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800元或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在领失业人员结构的变化导致了该政策的出台”,该局失业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主任张士凯介绍,南京在领失业人员结构呈现出文化程度上升、技能提高、年龄下降的趋势,80%年纪轻、技能高的失业人员有自主创业的愿望。截至2月底,该市有在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
人员5.12万人。在3.9万市区此类人员中,40岁以下的占52%,大专以上学历或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占26%。

  按照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营业执照时,如已领取失业保险金在12个月以下,一次性奖励每人1000元;如已领取12~18个月,一次性奖励800元。 早报江苏专稿 林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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