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不含加班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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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 09:41 城市快报 | |||||||||
春节过后工资投诉问题多 试用期工资也要达到最低工资标准 春节过后,刚刚恢复正常上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本报就接到了多起关于最低工资、加班费等有关问题的投诉。昨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对此问题进行了解答。 最低工资不含3类报酬
针对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括加班工资的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明确,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最低工资不含以下3类报酬:加班加点工资;中、夜班津贴和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支付的岗位津贴,集中供热采暖补贴;按照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按照上述规定,春节加班加点工资不能计算在最低工资标准内。如果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以此为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试用也要实行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的人员工资标准如何划定,有没有最低标准呢?昨日,市劳动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强调,本市的用人单位,试用期也要实行59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 据有关人士介绍,原国家劳动部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指出:“学徒工、熟练工、大中专毕业生在学徒期、熟练期、见习期、试用期及转正定级后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但是,这条规定并不是说用人单位可以不受任何限制、任意地给处在试用期的员工确定工资水平。因为,所谓最低工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在最低限度内支付的足以维持员工及其供养人口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资。 据介绍,本市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为590元。该负责人表示,虽然用人单位可以自主确定劳动者试用期内的工资标准,但也只能在不违背劳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自主确定。确切地说,用人单位有权在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以上,自主确定劳动者试用期内的工资标准。凡是低于这个标准,均属于侵权行为,必须纠正。 工资福利专家明日为您答疑 为了让职工和用人单位及时、准确地了解工资福利方面的相关政策规定,工资福利专家咨询热线将于明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开通,届时市劳动保障局工资福利专家将来到12333现场,为职工和用人单位进行电话解答。您如果有工资福利方面的疑难问题,欢迎您到时拨打12333热线电话,聆听专家的权威解答。 记者 侯砚 通讯员 冯兆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