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奚宇鸣
来京务工人员参保人数只占总人数的1.6%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出新规保障农民工权益———
本报讯 从即日起,本市建筑行业须首先为所有农民工先行办理工伤保险和医疗保
险两个险种,而不给来京务工人员上工伤、医疗保险的建筑企业直接责任人,将被处以最高万元的罚款。这是记者昨天从市劳动保障局、市建委联合召开的“保障外地进京施工人员合法权益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介绍,市劳动保障局日前对15家外地建筑施工企业7.1万名进京务工人员参加工伤、医疗保险进行了摸底调查,调查显示,在京外地建筑施工企业为外地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人数只占总人数的1.6%,进京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情况不容乐观。而根据北京市对工伤认定的统计数据,1998年以来,进京务工人员因工负伤和死亡人数有9600多人,占全市工伤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多。
为确保进京务工人员在京施工期间得大病或发生工伤后待遇能够得到保证,昨天的会上特别明确规定,在北京市现行社会保险五个险种的情况下,允许用人单位为来京务工人员先行办理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考虑到全面推行进京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一个过程,应从他们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入手,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其他三个险种可暂时缓交。单位未在外地给来京务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来京务工人员将享受与北京城镇职工一样的待遇。今年建筑企业为进京务工人员交的工伤保险费一个月约为14元,医疗保险费为28元。这两种保险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需要交费。
据悉,今年有关部门将对北京市外地建筑施工企业逐个摸底,凡未在注册地为进京务工人员参保的,都必须在北京市为他们办理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的手续。
对逾期不改、情节严重的企业,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依据相关法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企业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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