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公务员被取消录用资格 今上法庭状告商务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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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 07:23 北京晨报 | |||||||||
怀孕的唐女士被商务部人事教育劳动司取消了录用资格,她怒上法庭去说理并索要一元钱精神损失费。今天上午,此案将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是商务部就业歧视还是准妈妈缺乏诚信,将会在法庭上得到答案。 去年刚大学毕业的唐女士在老家结婚后,在去年8月初进入商务部人事教育劳动司办公室工作。在11月的一次体检中,她被检查出已怀孕。据唐女士说,办公室主任得知此事后
据了解,商务部人事司的有关负责人对唐女士的说法予以否认。该负责人说,唐女士怀孕时还在试用期,因此不存在辞退的说法。另外,唐女士被录用时在资料中填写的是“未婚”,怀孕后又向单位出示假结婚证。单位因此认定“在向组织反映说明个人有关问题时,弄虚作假,严重违反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我部有关规定,经考核定位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对此,唐女士的律师告诉记者,唐女士老家的婚姻登记机关确实曾向商务部发过一份传真,声称没有查到她结婚登记的资料。但经过他们的调查,登记机关已经发现他们工作失误,唐女士确曾在去年7月2日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 唐女士被取消录取资格难免会让人想起女性就业歧视的问题。此案的焦点在于她是否向单位说了谎。假如唐女士没有作假,那么商务部是否还会继续录用她呢?据了解,目前没有明确的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接纳孕妇做公务员,而社会上对于“公务员招考该不该排斥孕妇”也存在着不同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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