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暂行条例打破身份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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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 06:51 新华网 | |||||||||
新闻回放:3月18日《人民日报》报道,今年安徽省招考公务员打破了身份、地域等限制,包括农民工在内,只要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员,都可以报名参加。 按照我国法律,除了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公民的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原本就没有也不应该贴上其他任何形式的特殊“身份”标记。
但在事实上,长期以来因为社会分工甚至地域的不同,我们每个人都被贴上了不同的“身份”标记,并成为我们走向政治、经济、社会舞台的“准入证”,以至影响到我们的前途和命运。改革开放以来,这种特殊的“身份”标记逐渐淡化,社会的智能和创造力进一步解放。工人、农民出身的企业家、工程师、发明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大量涌现,呈现出竞相迸发的气象。然而,遗憾的是不少地方在公务员招考录用上依然是铁板一块,农民和工人因为“身份”缘故,被拒绝在大门之外。可以说,这种“身份”标记就是一种特权的标志,是对另一部分公民正当权利的剥夺。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公务员制度贯彻“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民(当然包括农民和工人)报考公务员的法律地位应该是平等的,尤其在我们这个有9亿多农民的大国,更应该首先想到农民,保障他们在担任公职方面的平等权利和机会。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招考公务员打破“身份”限制,其实是公民平等权利的回归。(纪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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