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实施专门政策协调就业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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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 04:23 第一财经日报 | |||||||||
日前,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透露2005年是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最后一年,明年将实施针对高校毕业生在内的新增劳动力和农民工等不同群体的专门政策。 就业政策的转变突出反映了国家促进就业重点与思路的转换,即把以总量为主的积极就业政策转向重点解决特殊就业群体的结构性政策。这对于有效解决就业中的结构问题,进而促进总量就业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的作用。当然同时也有必要注重就业总量政策与结构政
2002年国家出台了积极促进就业政策,在2002年9月召开的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从战略方针和具体措施等方面对实施全面积极的就业政策作出了部署。以后党的十六大报告等会议进一步对积极就业政策作出了明确规定。2003年将就业、再就业明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目标,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就业问题的关注。 积极就业政策在解决就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与就业形势的变化,就业结构问题日益凸现,大学生就业困难、新失业群体不断涌现与农民工等问题已成为必须下大力气解决的突出问题。在我国总体人力资本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大学生就业困难,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亟需转移,新失业群体的绝对人数已超过国有企业下岗人员人数。这些突出问题如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有效促进就业只能是空中楼阁。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国家及时调整就业政策的重点实有必要。2005年作为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最后一年,并不意味着我国不再实施积极就业政策,而是从现行的解决总量就业为主的政策向重点解决包括新失业群体在内特殊群体就业的结构性政策转变。结构问题的解决,将更有利于促进总量就业问题,同时在促进总量就业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结构问题,以最终从根本上解决就业问题。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前提。2006年向结构就业政策的转变较为及时也非常必要,但必须要注意到结构就业政策与总量就业政策的协调,决不能因为对结构性就业政策的强调而忽视了总量就业问题。快速经济发展难以带来相应的就业岗位增长是就业问题难以有效解决的核心所在。改革开放以来,各级政府对于GDP的过分追求以及对投资与制造业的偏好,使得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并没有带来相应的就业岗位增长。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对劳动力成本优势不适当的过分强调,导致难以真正重视提升劳动者人力资本水平,这也是大学生就业困难的关键所在。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努力实现充分就业的经济增长,大力构建内生化就业岗位机制,积极提升经济增长中的人力资本水平,真正通过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既是解决总量就业问题也是解决结构就业问题的根本所在。 真正解决大学毕业生、农民工与新失业群体等特殊群体的就业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过程。有必要通过立法对于特殊群体的就业予以明确规定,努力培育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国民精神与新型文化,真正改革教育体制,有效提高劳动力人力资本水平。确保经济发展部门同教育、人事与劳动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在以经济手段与市场手段调控就业总量的基础上重点解决结构问题。针对大学毕业生、农民工与新失业群体等特殊群体制订有的放矢的就业政策。制订积极促进就业的产业政策,努力扩大就业行业与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发展,发挥中小型企业与微小型企业吸纳就业的重要作用。 解决就业问题任重道远。促进就业的总量政策与结构政策的有效结合,将有力地促进就业问题的解决。对于劳动者个体而言,更有必要充分利用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切实提升就业、创业与职业转换能力,努力解决自身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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