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年休假 要说爱你的确不容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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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 15:17 东方网-劳动报 | |||||||||
忙忙碌碌又一年。当你完成2004年度工作总结时,是否也没忘将积攒了一年的带薪休假单一同交回到人事部?当拿到一笔折薪钞票,某首歌中的慨叹是否也会在你心中闪现:为何有钱的时候没有闲? 年关将近,在某外资企业工作的Alex做完年终考核后,照例向人事部门上交了一叠空白公休单,并换回几百元的折薪工资。“带薪休假?我已经好几年没有享受过了。公司每个
时下,像Alex这样“有假不能休、有假不敢休”的现象极为普遍。一项关于“带薪年休假”的网上调查显示:2004年选择休假的只有15%左右,而没有休假的人却占绝大多数。 休与不休?这还是个问题 尽管《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但法律条文并没有对“带薪年休假”的具体做法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年休假休与不休?怎么休?带多少薪?最后还是由公司和老板说了算。 想休假,先扣奖金 说起带薪年休假,某外资计算机公司的高先生就来气。高先生告诉记者,刚进公司那会儿,年休假有十多天,他就利用工作之余,和朋友们外出旅游,既放松身心,又可为接下来的工作充充电。谁料,老板发现下属三天两头请假,生怕影响了公司发展,居然重新修改公司规定:凡请年休假的员工,要按照天数扣除该员工固定比例的奖金。 身为部门经理的高先生月薪过万,如果按比例扣除奖金的话,休息十几天损失起码上千,如此一来,高先生怎敢随便请假,外出旅游的计划———只好等到“五一”黄金周和大伙儿一起“轧闹猛”啦。 一张公休单折薪40元 年底时,小张的工资单上多出了一笔额外“收入”———280元的带薪休假折薪工资。原来,大学生小张刚进某事业单位,就被人事部门告之:工作满1年以上就可享受7天“公休”,5年以上可享受10天休假。如果不休的话,年底时凭一张公休单即可换取40元人民币。 第一年年底时,小张发现大多数同事都没有休假,而是用手头积攒的公休单换了几百元钱,老前辈向他传授经验:“反正现在有‘五一’、‘十一’这些国定假日可以休息,平时嘛工作努力点,少请假,年底还能多发几百元,何乐不为呢。”这样掐指一算,小张觉得不休假的话也挺好,平时工作积极,从不请假,第二年年底,他也用自己的7张公休单换取了280元钱。 放弃年休假,各有苦衷 眼下,不少规模正规的外资企业、国企都将“带薪年休假”作为公司福利之一,而且休假时间较长,照常发放奖金,但是仍有相当部分的白领宁愿放弃这一福利,有假不能休;而在大多小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里,员工甚至不敢向老板提及“带薪年休假”一事,其中原因何在? 5年只请了2天年休 蒋先生是某著名通信公司人事部经理,进入公司工作的5年时间里,蒋先生只请了2天带薪年休假。对此,蒋先生也很无奈:“不是不想请假休息,实在是工作繁忙,没办法抽身。”蒋先生所在的公司规定,工作满1年后即可享受5天年休假,满3年以上则有7天年休假。 而蒋先生作为公司人事部经理,人力资源方面事无巨细都得管,“俗话说,‘一个萝卜一个坑’,外资企业分工明确,一旦我请了假,人事部有点什么事去找谁?让别人代替我也不放心,为求保险,还是不休假算了。”据调查,在放弃年休假的人群中,职务级别同请假人数成反比,职务越高者请假的越少,不少部门经理、总监级别的几乎从不请带薪年休假。 “大肚子”都没请假,我怎敢休? 外企员工Stella放弃年休假实在情非得已——Stella的主管已经超过35岁,属于高龄产妇,去年怀孕后一直坚守“阵地”,即使怀孕前3个月反应再大、呕吐再厉害,主管也没有请过一天假,甚至和下属一起加班到半夜,直到挺着大肚子走进医院。 Stella原本想趁圣诞节请几天年休假,和男朋友到香港看看夜景、购购物。可是看到主管这么忘我的“敬业”精神,Stella怎么敢再开口请假,只好和主管共同“战斗”,白白让辛苦积攒了一年的带薪年休假付之东流了。 年休假?还是保饭碗要紧 小萍前些天家中有事,请了3天事假被扣了100多块工资。当记者问她为何不请带薪年休假时,小萍却显得一脸茫然:“带薪年休假?从没有听老板提起过。而且我们也不敢去问,生怕问了之后老板一气之下,炒了我们鱿鱼。现在到处都是大学生,工作多难找呀,有一份工作太不容易了,还是别自讨苦吃、砸了自己的饭碗吧。” 高中毕业后小萍在某私营企业上班,主要从事物流方面的工作,老板规定每周要上6天班,只有星期天才能休息,而月薪只有区区1000元出头。就这1000多元工资,已经让小萍觉得来之不易。 小萍的话也许代表了许多私企员工的想法,目前大多数中小企业尤其是私营公司很少推行带薪休假制度。“带薪休假加上公众假期,职工一共可以享受120多天的假期。我付全年的工资,三分之一的日子他却歇着。”为追求人力成本的最小化,相当部分的私营老板直言不讳反对带薪休假。 专家说法 带薪年假不只是一种权利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上海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周向琳表示:年休假的规定也是为了使职工能较好地恢复体力。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随着各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普遍呼吁缩短劳动时间,增加休闲假期。于是,1936年源于法国的“带薪休假”制度开始广泛推广开来。 今天,几乎所有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以及大多数经济高速发展国家和地区、部分发展中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实行了“带薪休假”制度,它已经成了人们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在我国,其实也早就将“带薪休假”制度纳入了中国的法律,《宪法》和《劳动法》中,都有说明。不过由于法律规定得比较笼统,虽然规定了劳动者拥有这项权利,但没有规定保护到何种程度,因而造成企业的休假制度通常列在单位的奖惩条例中。在私企和外企则出现在劳资合同中,实行起来随意,灵活性大,休假难以保障。而大多数职工由于工作繁忙、怕丢饭碗等原因也不能或不敢享受年休假,或者为了换取区区几百元的折薪工资自动放弃年休假。 近年来随着就业压力的增大,职工中出现精神疾患的人群比例升高,甚至个别青年人由于工作紧张、人际关系恶化产生精神方面的疾病。其实,带薪休假不仅是《劳动法》赋予职工的权利,其对于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使职工得到更好的休息,精力充沛地投入工作也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休假,或许需要强制 为保证“带薪年休假”的落实,部分企业和事业单位开始采取种种强制措施执行。如:去年8月份起,宝山区开始实行公务员强制带薪休假制度,近3000名公务员不仅可享受到带薪休假,休假者还可获一定数额的补贴。 浦东新区早在2002年就对公务员带薪休假作出硬性规定:机关部门干部轮休率必须达到90%以上,并将其作为公共目标考核内容;静安区还为休假者安排了一定的休假参考路线。 从2000年起,宝钢股份有限公司就将“员工应享受带薪休假”这一条写入集体合同中,以合同的方式保证每一个职工享有休假权利。然而,由于部分员工没有休假,导致集体合同无法全部履行,为保证履行率实现100%,公司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年休假制度,通过这一方式有力地推动了“带薪年休假”在公司的切实执行。 相关链接 各国的带薪年休假制度时间各异 员工带薪休假在美国已经司空见惯,并成为许多企业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除了临时工、小时工外,绝大部分正式职工都可以享受带薪休假。在美国,带薪休假的时间长短主要是根据工龄、职位及职业等因素来确定的,其中工龄是最为重要的因素。劳动者工作年限越长,享受带薪休假的时间也就越长。如美国国际广播局就规定,工作满4年到13年者,平均每周可享受3小时的带薪休假;工作超过13年者,平均每周可享受4小时的带薪休假。 日本依劳动标准法规定对于受雇连续一年,而出勤率达80%以上的工人,雇主应给予职工连续或分割的6天的有资年休假。但最多不超过20天,一般由劳资协议作具体规定。还规定雇主对未成年工人每年给予有资年休假12天。 罗马尼亚规定职工每年享受有15—24个工作日的工资照发的年休假。对于劳动条件有害健康、工作繁重或危险的人员,除按年资获得年休假外,依法规定享有补加休假。担任单位经理和相等职务的人员也依照法律规定享有补加休假。教学人员的休假照他们服务条件的规定,在学校或大学放假期间享用。 休假有奖 澳大利亚公民在每年至少20天的带薪休假中间,还获得相当于平时工资17.5%的奖励工资,这必须是在扣除所得税以后的奖金,而且在休假之前就必须支付。 法国的公司职员在带薪休假期间,旅行距离超过200公里,可以享受3/4的往返车票和周游车票的优惠,一年一次,要求一般是坐二等车。 巴西30天带薪休假期间内,雇主不但要全额支付雇员的工资,而且要支付1/3工资额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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