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今天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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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 09:25 CCTV《全球资讯榜》 | |||||||||
如果你有志于成为一个公务员,那么请特别注意这条消息。从去年8月开始,人事部和卫生部就把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刊登在网站上公开征集意见。经过2次修改,最终标准今天终于公布。 记者:今天公布的这个标准首次对人们最为关心的乙肝病原携带者报考公务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这个标准的第七条我们看到了这样的解释:各种急慢性肝炎患者视为不合格
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王羽:我们国家有9.7%的人是乙肝病原携带者,这是每年公务员考试中人们最关心的问题,这是我们经过大量调查,首次做出决定。 除此之外,这个标准还取消了对相貌等外在因素的限制。规定一些对身高相貌有要求的特殊职位,需经录用主管部门批准,或是在招考简章中明确规定;标准对残疾人没有做任何限制规定,只要不影响正常履行职责,残疾人不能被排除在招考范围之外;另外明确规定了复检的程序,招考单位和考生都可以申请复检,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作为体检的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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