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确定省国有企业领导薪酬标准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 07:58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
福建省日前首次对省属国有企业确定统一的薪酬。薪酬管理的对象为经省委、省政府或省国资委任命的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经营班子成员和其他人员,其中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企业负责人另行规定。 据了解,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由基本薪酬、效益薪酬和福利津贴三个部分构成。企业负责人的基本薪酬根据企业规模分类确定,一类企业基本年薪12万元,二类企业基本年薪10.2
贾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