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员工举报康师傅遭调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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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 02:26 新快报 | |||||||||
怀疑身份被“泄露”,5举报人状告开发区劳动局行政不作为 新快报讯 (记者 余亚莲) 向劳动局举报单位超时加班,结果单位被罚3万元,没想到超时加班现象依然严重,而且5名举报人先后被调离岗位。昨日上午,引起广泛关注的郭某、徐某等5员工状告广州开发区劳动局行政不作为案二审开庭。
事发:员工投诉,公司被罚 今年5月21日,郭某、徐某等人向广州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广州顶益食品有限公司(“康师傅”方便面生产企业之一,下称广州顶益)加班时数每月长达140小时至200小时,严重超出法律规定。 6月10日,劳动局初步查明广州顶益确存在超时加班现象,遂责令其在6月30日之前整改完毕,两月后又作出对其罚款3万元。6月28日,广州顶益提出了整改计划,次日又提交了《“综合工时制计薪”申请报告》,劳动局批准实施。 变数:告状的员工被调离岗位 但接下来,5名举报员工发现,公司超时加班现象并没有就此改善,更糟的是,他们这5名参与投诉的员工先后被调离了岗位,有人马上被调到“无事可做”的岗位上,然后被告知不再续约;有人被从仓管部门调到电房工作,而此人根本没有特种工人所需的上岗证;有人被调去“管空调”;还有两人也被“事实闲置”。 原告告诉记者,在投诉信中留有姓名的工人几乎全部调离了原来岗位,至于调动的理由,公司告知:“原岗位需要超时加班。” 诉讼:状告劳动局行政不作为 由于怀疑劳动局“泄密”,这5名员工决心采取诉讼方式解决问题。今年8月9日,他们以“行政不作为”将劳动局告上法院。原告们认为,劳动局接到投诉后仅仅发出整改通知书,并未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应该视为“未有效履行法定职责”。他们请求法院判令劳动局:依法查处广州顶益的违法行为,并予以督促改正。 今年10月8日,此案在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一审开庭,顶益公司作为第三人也出庭接受法庭调查。一审判决是:劳动局各项措施已经促使广州顶益合理安排原告的工作时间,5原告的超时加班情况也已得到有效改变。至于打官司的5位员工仍然认为其他员工还存在超时加班的问题,法院认为行政诉讼的原告只能以自己名义起诉,因此法院驳回了5名员工的诉讼请求。 5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又上诉到广州市中级法院,此案昨日开庭。 举报者:个人身份为何泄露? 5名原告向记者表示,此次告状中,个人身份的泄露是“最令人气愤的事情!”“举报人遭受此种待遇,以后谁还敢投书政府机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局则表示,劳动监察人员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必然需要向用工单位索取工卡、工资单等材料,而举报人相关资料也往往成为查处的重要线索,因此存在行政执法部门在具体工作无意泄露举报人的可能。但劳动局强调,现有材料并不能说明劳动局泄漏了举报材料。 劳动局:我们还能做些什么? 在昨日的庭审中,5原告认为,“超长加班多年以来一直存在,劳动局处理的最终结果竟体现为我们的调离。问题并没有根本解决!劳动局是行政执法部门,他们有责任去彻底改变这种情况。” 劳动局答辩称,他们难以理解原告行政诉讼的目的何在,他们究竟还能为原告做些什么?劳动部门权力有限,“法律只赋予他们下发《限期改正指令书》的权限”,如果公司对指令书置若罔闻,劳动部门也无法“采取强制措施”对违法现象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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