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建立健全公务员退出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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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 07:58 北京晨报 | ||||||||
晨报武汉专讯 武汉市委、市政府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公务员退出机制的意见》,并从即日起执行。 《意见》规定,对达到一定工作年限和年龄较大的公务员,符合退休条件并愿意提前退休者,将根据提前退休时间增加1档至3档工资;对已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自愿辞职领办、创办、租赁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到非公企业、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将一次性
公务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或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责任,不宜再担任公务员职务的,应当引咎辞职。《湖北日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