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联合执法组抽查200位从业人员全无资格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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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 14:01 新快报 | |||||||||
许多人拥有多种岗位证书,但劳动部门称职业资格证书不可代替 新快报讯 (记者何达志 通讯员李宗国)行业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能不能代替劳动保障部的“职业资格证”?从昨日上午开始,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劳监支队、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全市美容、物管、餐饮、制造、销售等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资格证持有情况检查。结果发现,广州市技术工种人员持证率偏低,在一些行
庞大美发店难觅持证美发师 记者首先跟随执法组来到某“剪吹洗”标价高达45元的美发系列店,其在广州拥有15家加盟店,规模可谓不小。不过,在这个拥有上百号从业人员的机构中,居然只有15名职员拥有美发师初级证,而大多数人属无证上岗。对此,执法人员下达询问通知书,要求所有员工尽快培训,鉴定取证。执法组随后又到越秀区某美发店,该店除资格证缺少外,营业范围也“扩充”了减肥、眼部护理、手部护理等多项,执法人员表示,每种资格证书对应一项技能,超业务的运作不合法。紧接着,执法组又对中山路的一家商场、一家西餐厅进行了抽查,发现营业员、西式面点师的持证情况很不乐观。 行业岗位证书并非资格证书 在昨天下午的执法中,执法人员抽查了×信物业管理、×海物业管理两家公司,结果发现,两家公司的200多位职员,没有一人拿到物管的职业资格证,而负责管理的经理并不认错,他们拿出了由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市国土局房地产管理局颁发的《广州市物业管理岗位证书》以及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其他岗位证书,认为这些证书能取代职业资格证。 对此,执法人员表示,行业证书以及有关职能部门颁发的证书并不是没有法律效力,但是,按照2000年出台的《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用人单位在安排职员工作时,必须保证其有劳动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其他任何证书都不能替代。因此,这两家公司必须进行整改。 劳动保障局的有关人士表示,在已有职业资格证书的情况下,一些职能部门、行业协会还自行推出岗位证书,这种做法是否正确值得商榷,因为这可能扰乱就业门槛制度,造成证书乱飞,同时也加重了从业人员负担。 不整改者可能被罚款千元 虽然广州早已推广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但由于种种原因,持证上岗情况仍不乐观,去年检查的结果显示,各个行业的持证率普遍偏低,只有汽车维修、眼镜维修、家电维修行业稍好,而美容美发行业持证率为27.8%,餐饮业持证率为17.7%,按摩行业持证率仅为11.8%。 执法组还表示,在本次调查中没有资格证或提供不全的单位,将收到“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限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保证职员取得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公司还必须将整改情况汇报至劳动部门,另外,劳动部门可视整改的态度和效果,决定是否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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