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律师计时收费细则 每小时最高三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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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 14:07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刘海健 王俊 昨日,记者从广东省律师协会获悉,备受关注的广东省律师计时收费试行细则已经出台,待通过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物价局审批后即可公布实施。根据试行细则,广东律师计时收费标准在每小时200元到3000元范围内,视具体情况可上下浮动20%。在这一范围内,律师可按照每小时200元到300元直至每小时2500元到3000元等10个档次收费。据了解,这是
根据该细则,广东律师计时收费标准在200元到3000元每小时范围内,中间分10个档次。计算计时收费的时间一般以6分钟作为收费的计时单位,1小时分成10个计时单位,尾数不足3分钟的不计算。 计时收费以承办律师实际工作时间为准。承办律师为两人以上的,分别按各自的计算标准和实际工作时间来进行计算,秘书、助手等相关人员的工作不能计入计时时间。 细则明确,律师在办理诉讼、仲裁、复议类业务,从事了解案情、调查取证、查阅案件材料、准备各种法律文书、出庭等工作时所耗费的时间应计入收费的工作时间。 《规则》指出,律师在受托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时,所花费在路途上的时间,也可以计入计时收费的工作时间。律师在本市办案的,路途中的时间按累计实际时间减半计算;在异地办案乘坐车、船、飞机等工具所花费的必要时间及必要停留时间,每日不足8小时,按实际时间减半计算,每次超过8小时的,按每日8小时减半计算;特殊情况可由律师和委托人协商。 不过,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薛云华同时表示,市民如果对计时收费这种方式存在疑虑,完全可以自主选择协商、计件这两种收费方式。 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