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的117家全国最大的私营企业到2002年我再访的时候,只剩下不到30家还仍然存活着。而15年前中关村里的企业到今天还存活在那里的大概不到1%。如果我们去浏览世界个人财富榜,每一榜都不乏华人,但我们看世界历年经久的品牌榜中,华人所经营的品牌则很少在列。
在过去的几年中,中国内地私人企业的“原罪”是否应该被赦免一度成为热烈的话题
,其实这同时也隐含说,有相当一部分的私营企业在其初期发展和原始积累时期,是有意或无意地把事业发展建立在相当程度的“道德瑕疵”乃至“法律瑕疵”之上的——其中最典型的就是贿赂、非法回扣、偷漏税收、内幕交易、偷工减料、残暴员工。
如果是因为短期图利与赚两个小钱花花,企业经营中的“道德瑕疵”未必有太大的问题;但如果是基于长线的品牌发展,则重大的“道德瑕疵”则意味着企业潜隐着重大危机和转型成本。其原因有四:一,“道德瑕疵”往往意味着顺应某种不良社会风气、短期权威压力或者交易捷径,一旦一个企业的负责人习于“道德瑕疵”,则往往对于常规的交易模式缺乏兴趣,从而导致规范化经营素质的长期弱化,最终形成对于瑕疵型经营的严重依赖;二,企业职员将企业负责人的行为视为活的企业文化的示范,而企业管理者在经营管理中的“瑕疵型”行为比任何正规的口号与标语更能让他们相信,这才是常规的做事之道,这样他们在日常的工作上将更快地复制与放大领导人所施行的“瑕疵”行为;三,“道德瑕疵”将构成内部危机的源泉,它往往是意见与心态不合的管理人员与企业职员用于要挟企业负责人的利器,企业将不得不投入相等成本来摆平这种要挟。瑕疵不止,要挟不息;四,“道德瑕疵”所缔造的外部受益者——贪官、回扣合作者等等,会坚持既往的图利模式,以保证自己的既得利益,他们不希望有瑕疵的经营者因转轨而导致自己失去既得利益,他们通常也为此而保留要挟的手段。
由此可见,基于“道德瑕疵”的企业发展,会导致企业负责人、内部成员与外部合作者对于瑕疵路径的严重依赖。在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坚持瑕疵路线固然意味着太大的风险——具规模品牌的企业更易引起各方面的关注与监控,同时也意味着更多的转轨成本,所有的原有路径的既得利益者大多站在反对转轨的一侧。也就是说,许多企业在原始积累时期,总以为无论现在的手段有多大毛病,等发展到一定规模再“金盆洗手”,而实际上在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建立在“道德瑕疵”之上的规模企业,无论转轨与否,死亡的机率都变得比较高。
素养需要长期培养,很多品质实际上是一些长期做法形成的行为惯性。个人如此,组织亦然。品牌企业的道德纯洁性与品牌生命力直接相关,这意味着任何有长远品牌发展使命的企业家在其企业没有成功之前就必须怀有以正当手段达到成功的信心,并在没有成为成功品牌之前就以成功品牌的规则期许自己。重大的“道德瑕疵”将会导致“骑虎难下”的局面。这也许意味着我们需要经常尝试以下但不限于以下5个规则:一,在机会面前,瑕疵捷径与艰苦窄路之间,不妨选择后者,因为更多的人会选择前者,所以后者并不一定真的狭窄;二,我们对付别人的方式总会被别人拿来对付自己,所以尽量不选择那些别人用来对付你时你会受不了的方式;三,一种做法是不是对自己潜藏致命的危险,可以考虑一下这件事可不可以放在人前说,可不可以放在桌面上说;四,会成为别人要挟你的把柄的做法是难于摆脱的,因为摆脱一个把柄的方式往往是透过另一些人制造一个新的把柄;五,很多时候,成就太有吸引力了,有时我们过于快速地追求致命的辉煌,而放弃了稳步而踏实的做法与方向,但是有重大“道德瑕疵”的大成就可能远不如没有重大“道德瑕疵”的小成就持久。(作者为零点调查集团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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