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关法国鳄鱼商标权商标战开始升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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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 15:06 第一财经日报 | |||||||||
昨天(21日),记者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现已正式受理武汉市某购物中心不服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其侵犯了法国拉科斯特鳄鱼商标权判决的上诉。至此,国内有关法国鳄鱼商标权的商标战开始升级。 此前,上海虹桥百盛商贸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表示不服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定其对法国拉科斯特鳄鱼商标构成侵权的结果。
据记者了解,长沙、武汉两地中院认定的侵权商品在外观上均为独立使用的方向朝左的鳄鱼图形,而法国拉科斯特鳄鱼商标为方向朝右的鳄鱼图形。 两地中院认为,无论鳄鱼图形朝左或朝右,均为对鳄鱼商标的写实描绘,互为镜像,从外形看基本无差别,因此作出了两家销售商侵害法国拉科斯特公司商标权的判决。 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黄晖博分析,此次两地鳄鱼商标案一审判决结果引起了广泛关注,此次终审判决,将对我国今后商标侵权的司法审判提供有效的实践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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