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手册侵犯著作权 中信银行照片侵权赔1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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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 09:25 华夏时报 | |||||||||
本报记者陈宇航 通讯员李思报道 因发现中信银行在业务宣传手册中使用了其公司享有专有使用权的6幅摄影作品,北京美好景象图片有限公司将中信实业银行告上了法庭。近日,朝阳法院审结了这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判决中信实业银行立即停止使用涉案的6幅摄影作品;赔偿美好景象公司经济损失12.108万元。 美好景象公司是一家专业图片公司,通过许可他人有偿使用摄影作品而获得合理收入
2002年,该公司发现中信银行在其业务宣传手册中使用了其享有专有使用权的6幅摄影作品。经核查,中信银行使用上述作品并未获得该公司授权。 中信银行则认为,美好景象公司提交的著作权登记证书上登记的是VCG摄影作品系列,但其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银行使用的摄影作品来源于其享有专有使用权的VCG摄影作品系列。另外,美好景象公司产品样册上的署名人并非著作权登记证书上的许可人,因此美好景象公司不能证明其是适格诉讼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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