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法庭民生药业夺回21金维他商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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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 18:33 北京晚报 | |||||||||
法院判决:“21金维他”专属民生药业 本报讯 “21金维他”是消费者广为熟悉的医药产品,江西巨元公司和杭州民生药业公司围绕该商标争夺不休。今天上午,一中院一审判决,撤销巨元公司的“21金维他及图形”商标,民生公司保住了“21金维他”商标。
“21金维他”商标是民生公司的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西药”。江西中南医药公司(后更名为巨元公司)也在“非医用营养品”商品上申请注册了“21金维他及图形”商标。2002年8月8日,民生公司认为中南公司注册的“21金维他及图形”商标与其在先注册的“21金维他”商标构成了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商评委经审查认定“21金维他”商标经多年的使用和宣传具有较高知名度,为驰名商标。而中南公司“21金维他及图形”商标与民生公司的驰名商标文字相同,己构成对该驰名商标的摹仿。因此裁定撤销了中南公司的“21金维他及图形”商标。中南公司不服,向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孙莹 范红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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