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小肥羊提出行政复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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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 15:04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讯 (记者彭俊杰)闹得沸沸扬扬的“真假小肥羊之争”再起波澜。昨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目前已经与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中止加盟商关系的河北、陕西、南京等地的“小肥羊”向媒体表示将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行政复议,要求收回“小肥羊”驰名商标的认定。 “内蒙古小肥羊”表示要维权
据悉,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前身小肥羊酒店创建于1999年,后依托内蒙古的传统资源,在经营上采用连锁方式,迅速在全国安家落户,获得迅猛发展。据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介绍,2003年,“小肥羊”以35.3亿元的营业额,稳居中餐连锁老大的位置。 据了解,今年11月1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第二阶段中认定“小肥羊”为驰名商标。针对此次河北、陕西、南京等地的“小肥羊”要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行政复议收回“小肥羊”驰名商标认定的表示,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有关人士向记者称,决定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记者通过采访几位法律界人士了解到,如果“小肥羊”的商标已经注册并使用在先,其他小肥羊无论从事实还是法律上都是一种搭名牌便车的行为。专家分析指出,随着中国《商标法》实施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不断强化,企业应该注重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搭名牌便车”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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