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品牌管理 > 正文
 

上海打算通过立法杜绝企业名称傍名牌现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 22:19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11月22日电(记者季明)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名牌商品的名称、设计、包装等正受到越来越完备的法律保护,但企业名称方面的保护却相对较弱。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2日开始审议的《上海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草案)》,有望杜绝日益增多的企业名称“傍名牌”现象。

  为避免企业名称登记中出现“傍名牌”现象,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2日审议的《条例
(草案)》中规定了三个“不准”: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的字号中,不得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此地名具有其它含义除外);不得含有高知名度外省市企业的字号和本市公共机构名称中的主体词语;不得含有驰名商标和本市企业的著名商标。

  上海市工商局局长方惠萍说,企业名称是市场主体在经营活动中区别于其他市场主体而设立的特定标志,既属于企业的无形资产,又属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范畴,因此应当通过更加完善的保护,降低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保护国内外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完)






评论】【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东航客机在包头坠毁
胡锦涛出席APEC峰会
巨能钙被检出含双氧水
有影响力企业领袖评选
国足告别2006世界杯
广州车展美女图100张
网友偷拍国产新车谍照
今冬采暖季节实用攻略
新北京规划为宜居城市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