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余的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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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 15:44 《中国商人》杂志 | |||||||||
文/宋立秋 说实在的,我不太喜欢任志强这个人。 但这是我看人的原则,不是我做人的原则。我做人的原则是,不因人废言,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吾不爱吾师,吾也爱真理。
任志强说:“过去中国都是‘穷人区’,现在出现‘穷人区’和‘富人区’是很正常的,就像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一样,也要让一部分人先住进‘富人区’,以后才能都变成‘富人区’。” 对任志强的群起而攻之的,是“现在出现穷人区和富人区很正常”一句,别的大家似乎都赞成。而我恰恰赞成他的这一句,而不赞成他其余的话。 我觉得,他其余的话,是多余的话。 首先,穷人区和富人区自古就有,在国外也有。白金汉宫是什么区?是穷人区吗?当然不是;美国国会山是什么区,是穷人区吗?当然更不是。任何一个国家的富人区都有明显的界定,就是绝不与百姓为邻。其次,任志强的“以后都变成富人区”,根本不可能。社会主义实现了,那不可能;共产主义实现了,也不可能。世界大同,和谐社会,指的是境界,不是房子。 所以,不仅“现在出现穷人区和富人区很正常”,以前,以后的以后,都很正常。 毛泽东说过,只要有人群的地方,就会有左中右。我说,只要有人群的地方,就会有上中下。有贫有富,自古而然;贫富差距,自然有之。但是,两极分化,贫富悬殊,嫌贫爱富,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这不是任志强之流的房地产商造成的,也不是潘石屹之流的房地产商能解决的。 因此,潘石屹那封“不赞成在城市里划分穷人区和富人区”的公开信,不应该寄给任志强,应该寄给国家有关部门。 任志强被人群起而攻之的还有一句话,不考虑给穷人盖房子,这我也赞成。 房地产是市场,不管是什么小区,都是盖给买得起房子的,说明白了就是背得起债的。买不起房子的人,应该由政府提供廉租房——注意,是廉“租”房,不是廉“价”房,廉价房直接冲击市场,还造成腐败。一字之差,谬之千里。 我还赞成任志强的一句话是:“你可以批评,但我不能有意见不说,即使是被杀头。”这句话让一个商人说出来,真让人钦佩,也让中国更多的所谓“商人”们学学这种直率与敢言。富甲一方的任志强都不怕杀头,像我们这样的平民百姓还有什么不敢说呢? |